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征地拆迁涉及到百姓的根本利益,因而进行征收项目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一般来说,只有征收方与被征收人达成协议一致,被征收人签了补偿协议之后,征收方才能施拆房行为。然践中,常常会出现的情况是,被征收人明明没有达成协议,房子还是遭拆除。在没有签字的前提下就拆了被征收人的房屋,这极有可能是属于强制拆除行为,被征收人可以进行维权救济。但并非所有的类似行为都是非法的,比如说我们不能排除该建筑存在违建的风险。那么,究竟是什么在驱使该事件的发生事上,当出现了以下种情况,强制拆除房屋的事件就有可能产生。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强拆补偿不合理在哪里投诉举报会成为行业的主流,会逐步影响越来越多的人。 会致使出现强制拆除房屋行为的种情况 一、违章建筑 现代社会,违章建筑还是广泛存在的,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过去农村在建房管制的问题上较为宽松,所以很容易就会出现未经允许建房、在耕地上建房、私搭乱建等情况。而为了维护发展秩序,对于这类建筑的态度是零容忍的,要严厉打击该类建筑。所以如果自己的建筑是属于程度较重的建筑,其拆除是必然的,且收不到任何补偿。建议大家论修建何种建筑,一定要先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先拿到合法证件。依法依规行事,这样当遇到拆迁遭遇一些不合理的对待时,我们才能有底气的去维权,才能充分的争取到该有的补偿。 二、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予签字,也不提请复议不诉讼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存在质疑,对征收补偿数额不满意,因而不予签字,但同时在法定期限内被征收人又不提请复议和诉讼,且拒绝搬迁。此时,论是针对国有土地上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征收方均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的。这种强制性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但也需谨记该行为的施有必要的前提,有必须经过的法律程序。 、征拆方非法强制拆除 在际征拆过程中,虽然被征拆人不同意签字,但征拆方为了减少补偿的给予、降低拆迁成本或者是为了赶工期,还是会提早动拆,在没有经过任何被征拆人同意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强拆。征拆方可能会使用“以拆违促拆迁”这样的伎俩,也即将被征拆人的合法房屋认定为是违章建筑,然后将房屋拆除。合法的、规范的征收拆迁有其严格的法律程序,审批征收项目、拟定拆迁方案、听证、评估、发布公告、签订协议等,一步都不能少,一步都不能错。这种“以看似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显然是非法拆迁行为,严重的侵犯了被征拆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只有在持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下进行的强制拆除行为,才属于合法行为。 提示被征收人需注意的两点 没签协议没同意,房子还是遭到了被征收方的强拆,这有非法的行为,也有合法的行为。根据上述分析,提示大家在际操作中要注意这两点。 (一)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不签字,但要及时提起诉讼 践中,遇到了补偿不合理的情况,有些人会错误的认为只要不签字就万事大吉了,于是消极对待征收方接下来的各种做法,除非他们把补偿提上去,结果却等来了司法强拆。所以大家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进行维权,这样有关部门就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更法擅自对百姓的房屋施强拆措施。 (二)遭遇非法性的强制拆除的救济措施 百姓对于拆迁方的非法强拆行为,都是深恶痛绝的,于是很容易就会冲动以暴力来抵抗。暴力抗拆是不理性的行为,解决不了质问题还可能是自己人财受损。大家一定要冷静应对,当暴力行为来袭时,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一定要做好收集证据的工作,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且这个过程需隐蔽以免激怒对方,证据充足才有利于后续的维权。重要的是一定要及时报警,机关的出现不仅可以保障大家的安全,还能有效的保存证据,这些都是有利于维权的。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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