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谈:拆迁国有土地补偿协议 

2024-05-15 17:4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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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践中,为了土地能更好的发展,现在有很多的厂房都需要拆迁,但是其很多的厂房都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的,所以拆迁问题有的时候也很难进行。在拆迁厂房时,都需要签署厂房拆迁的补偿书,那么国有土地的厂房拆迁补偿书是怎么样的呢通过北京市在明律师所的现状可以看出市场前景比较广阔,有利于我们进行参考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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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丶厂房拆迁补偿协议书

拆迁人(以下称甲方):

被拆迁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及《房屋拆迁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现就房屋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首条被拆迁人的拆迁房屋座落于路号,建于年,房产证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划拨用地。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同意,行拆一还一就地安置的原则,拆迁房建筑面积即为补偿房建筑面积(封闭阳台面积按60%、地下室面积按50%折算建筑面积)。

第条拆迁安置期限(即自乙方搬迁空房屋之日起至甲方书面通知交房日止)暂定为32个月,期间按拆迁房每月每平方米5元计算给予拆迁人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按季发放。

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甲方应当继续向乙方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提前交房的,过渡期安置补助费也即停付;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助费。

第四条拆迁安置房源为拆迁房原地点或其东面新房的七层以下的房屋。

被拆迁人选房办法: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选房通知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选房并办理相关手续。拆迁人选房次序以签订本协议书的先后为准。如乙方未在通知日期内选房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乙方的拆迁房屋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日期为准,甲方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拆迁房屋空日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由甲方拆除。

第六条拆迁房屋空事宜的约定:

1、乙方的拆迁房屋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不得回迁;私自拆除房屋附属物、门窗、水电设施等。否则,甲方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乙方的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另行追索。

2、拆迁房屋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宽带、电信、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付清,与甲方关。

3、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拆迁房屋空日期前未履约搬迁,甲方可以向仲裁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将房产证、土地证移交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据。

第八条乙方承诺本协议所指拆迁房屋任何纠纷,房屋权属清楚,相关证件真、合法、有效。并自愿作出如下保证:

本协议所指拆迁房屋的权属完全归本协议之乙方所有,其他共有人;转让、继承、分割、抵押;其他任何影响本协议履行之一切纠纷。如有任何纠纷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九条安置房屋由甲方给予统一装修,以利于乙方入住。装修总费用(含税费)不超过每平方米一百五十元人民币(以拆迁面积为准),装修项目如下:墙面、房高刮乳胶漆;地面瓷砖;灯具;水头,灶台;塑钢玻璃门窗;入户为防盗门。如自己装修,甲方按以上标准给予现金补助。

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安装接通(拆迁人原已有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原没有新增的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安置房面积大于拆迁面积的,其不超过10平方米的部分,价格按甲方销售价格的八五折惠;超过10平方米不超过20平方米的部分,价格按甲方销售价格的九五折惠;超过20平方米的部分按甲方销售价格计算。该补差房款乙方应于选房时支付。

第十一条甲方承诺:免除乙方二年物业管理费,二年后乙方自行支付。

第十二条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交房的日期,现埸交房并办理相关手续。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收房日期的15天内仍未到现埸收房的,按该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天一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交接违约金,自愿承担房屋损毁风险,同时乙方放弃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提出各种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本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协议甲方签章后,自甲方与有关方面签订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并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生效;乙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并造成对方损失的,须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补偿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补偿方案》未作出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国有土地厂房的拆迁补偿协议书,需要根据厂房的相关面积大小、地理位置等决定的,小编温馨的提醒您,在签订合同时候需要注意相关的事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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