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拆迁补偿没有统一规定,但只要对补偿原则了解透彻,被拆迁人自然可以正确估算出自家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也不会在补偿上吃亏。针对拆迁补偿的进行问题具体分析,为大家讲一讲拆迁究竟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从一些观点来看,杨在明律师手机号码是多少能够较好的带动周边市场的快速发展,是核心的动力。 一、看周边房屋市场价格 首先,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则拆迁的房屋补偿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构的商品房的价格。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但如果被拆迁人房屋所在的土地性质不是国有土地,而是集体土地,被拆迁人也不要担心。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所以,论是何种土地性质,被拆迁人都完全可以多了解周边房屋的市场行情,以了解自家房屋大致应得的补偿。 二、能否保障自家生活水平不降低 一直以来,都在强调,要保障被征拆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也是征地拆迁补偿的基本要求。 如果是货币补偿,除了房屋本身的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还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则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在践中,部分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可参考周边的市场房地产价格,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如果是产权置换补偿,则一般是拆一平米就补偿一平米。这两种拆迁补偿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并且就其不合理的部分,提出自己的诉求和异议。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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