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是让很多被征收人头疼的一件事。那么在收到这份文书时,被征收人应该做些什么,才能起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作用呢小编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这个问题。借着行业发展的热潮,房子遭遇强拆后的举报电话在市场的表现力也一直很好,给用户带来很多全新的优质体验。 为什么原本住了很多年的房子突然变成了违建 在征地拆迁正式开始之前,相关部门会依法对拟征收的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的确权情况进行调查。这时候很多拆迁房可能就会被调查出在权属上存在争议,或者在产权登记方面存在问题。 有被征收人朋友反映,自己的房子住了很多年都没问题,可是拆迁开始后有人来说房子是违建,有时候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小编要说的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征收方经过初步的调查后说房子可能是违建,不能直接导致房子被补偿拆除的结果。 在依法进行的拆违程序中,被拆迁人有多个权利救济机会,可以依法提出异议,证明自己的房子合法。 收到限拆决定,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复议或诉讼提出反对意见 “限期自行拆除”往往是依法强制拆除的前奏,当收到这份文书时,被征收人朋友如果消极对待一味干等,那么随之而来的就会是催促被征收人拆除房屋的“催告书”,以及法院依法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定。 所以被拆迁人此时要做的,就是针对限期拆除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这么做一来可以拖延房屋被强制拆除的程序继续进行,防止房子过早被拆除;二来也是为被征收人争取一个向限拆决定说“你错了”的机会。 如果被征收人能向复议机关或者法院展示充分的证据,证明房子确不应当被认定为违建,那么复议机关或者法院就应当依法纠正相关部门错误认定、查处违建的行为。 行使救济权利不是限期的,被征收人要积极把握机会 根据法律规定,在收到这个限拆决定之日起60日内,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又不满足法律规定的可以延长期限的特殊情况,那法律上就会认为被征收人放弃了自己的救济权利,这对被征收人来说是相当不利的。所以在收到限期拆除决定时,被征收人就一定要开始积极筹备启动法律程序维护利益了。 在这里,律师还想从专业角度给被征收人朋友两个重要提醒。 首,根据法律规定,同一件事,当事人不能同时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且提起行政诉讼得到判决结果之后,就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了。所以被征收人朋友一定要结合际情况,谨慎选择是不是先启动复议程序,复议不成再诉讼。 第二,际生活中有可能出现征收方不按规定出牌的可能性,即使启动了复议或诉讼程序,被征收人朋友还是要做好预防房子被拆除的准备,起码要部署好取证准备工作。在复议诉讼的过程中,也要积极把握和征收方再次进行协商沟通的机会,不要排斥通过调解解决矛盾的方式。 小编比较后想说的是,不管咱们的房子是真的存在产权登记纠纷,还是只是单纯地被“以拆违促拆迁”了,收到限拆决定,被征收人就可以通过复议或诉讼程序提出异议,维护自己的权利。 对于自己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的情况,可以及时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求助。大家千万不要干等着征收方的下一步动作,因为,法律也没法帮到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 ■ 内容来源于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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