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知乎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看待山东农村拆迁,每平米赔700元,打白条,用白条年以后买楼房高账”下面小编针对这个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在一些情况下,房屋拆迁有一户一宅的补偿的优势会越发的明显起来,经过市场检验也能够一往无前的发展下去。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征收宅基地上的房子有哪些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用农村村民住宅的,提供的补偿方式应当包括种:(1)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2)提供临时安置房;(3)货币补偿。此外,还应当补偿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因此,如果仅仅提供货币补偿是的,农村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补偿方式。 其次,补偿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原则。上述提到的700元一平米,还是打白条的方式显然是不合理的,这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法律规定的补偿是在在的补偿,不是空头支票。打白条,用白条年以后买楼,这简直就是空手套白狼啊! 比较后,小编讲一下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办首,要看是否有拟征地公告,及拟征地前手续是否齐全。如果没有拟征地公告就是的,如果有拟征地公告,手续也齐全,那么这种补偿方案是不合理的。对于补偿方案有争议的,可以向负责征收的申请听证;第二,对补偿方案不满意的,千万不要签订协议,根据新的土地管理法,没有签订协议人数过多的,征地审批手续就很难办下来;只有人数达到一定标准才可以申请征地。如果自己属于少数不同意的人也不要签订协议,待取得批准手续后施过程中再处理。如果被强拆了,或者是限期责令交出土地了,可以起诉。 以上就是关于征地过程中面对补偿过低如何应对的一些法律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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