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如何规避占地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2024-04-13 08:4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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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于艳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昨天除了这几个方面,律师咨询拆迁在其他方面的表现也是比较良好,倍受大家的关注和研究。

如遇征收,被征收人极有可能会受到相关处理,并且法获得补偿。

目前,由于我国国土部门体制不顺、村镇建设规划滞后等原因,农村少批多占、改变地类取批准、一户多宅等乱象不断发生。

在此背景下,如遇征收,被征收人极有可能会受到相关处理,并且法获得补偿。

在日常生活中,占地行为的常见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文件或者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擅自占用土地建设的;或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范、用途使用土地的。

2、单位或个人虽办理了批准手续,但批准手续都是通过欺诈手段取得的。如村民隐瞒情况,在违反“一户一宅”原则下,取批准新的宅基地。

3、单位或个人际占用的土地超过批准的土地面积。

4、单位或个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分到的承包地,进行非农建设,如在承包地上建设住宅居住使用。

5、单位或个人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或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长时间性建筑物、构筑物等。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依法取得相关审批许可私自占用、使用土地的行为即属于占地。

那么,如果出现占地,当事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对于占地行为一般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拆除建筑、恢复土地原貌、没收建筑物和相关设施、处罚款等处理。对于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行为,当事人应当依法空建筑物,逾期不空的,将由人民法院依申请予以强制拆除。

当事人如何规避占地行为的法律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当事人在建房或建设养殖场时需取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纸质文件。即由农民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村组召开村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再由行政村签署意见送到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现场勘察后符合建设条件的再由乡镇审查后送到县国土局审核,县国土局审核后报县审批。

此外,在获得审批后,当事人还需按照取得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才能进行建设。

在明拆迁补偿律师提醒:如果没有按照正常流程,在遇到土地征收时,许多人往往会因拿不出合法手续不仅会造成自身财产受损,还会遭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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