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自2022年至今也一直在开展集中整治乱搭乱建行为的攻坚战。房屋的突然坍塌与此前的自行扩建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显然亟待彻底的调查。从2023年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的发展前景来看,未来会一直带来积极的影响。在明致力于在复杂行政法治环境下,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谈判技术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在明各具特色的督导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从谈判到诉讼的全方位争议解决方案。 这也再度为广大农民朋友敲响了警钟,即便是在自家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甚至是已有的合法房屋之上,未经审批的扩建行为也同样,同样有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安全风险隐患。 所谓“建设”,并不仅指从“零”到“一”,从“”到“有”的建设行为,在“一”的基础上扩建、改建、翻建同样有可能建设。 于2022年修订后施行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91条就规定,本条例所称的各项建设工程,指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城乡市政和交通工程。 据此,扩建同样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在规划设计、房屋安全、建筑外观、施工图纸、施工人员和竣工验收等方面全面接受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乡镇的监督和管理,在获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只有这样,扩建的面积才能比较终被确权登记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合法建筑。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未经审批自行扩建的房屋是不得用于生产经营的,这将可能导致较个人居住更为严重的公共安全隐患。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65条对此规定,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服务手续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对没有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不得提供相应服务; 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进行施工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及其他单位不得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对没有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已办理相关服务手续或者提供服务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予以纠正。 其第66条进一步规定,以建设为经营场所的,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证照。 执法机关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通知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暂停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当事人改正的,应当及时通知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综上可知,对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擅自扩建的房屋,其市政公用服务和生产经营活动都将面临严格的限制措施,这些新规的目的就在于避免违建这一持续的状态可能造成的更大的社会危害和安全风险。 在明拆迁律师比较后要强调的是:广大农民朋友需要通过一起又一起血的教训明晰违建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切勿心存侥幸或者“随大流”私搭乱建,否则接受法律的惩处制裁是小,付出惨重的生命健康代价才是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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