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建”比较早的全称是“违章建筑”。1980年4月发布的《批准气象局关于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通知》(有效)从北京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的发展前景来看,未来会一直带来积极的影响。在明致力于在复杂行政法治环境下,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谈判技术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在明各具特色的督导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从谈判到诉讼的全方位争议解决方案。 2、2022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3、2022年1月21日,由颁布并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 4、2022年1月1日起施的《行政强制法》 建筑的概念。 1、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城乡规划处理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城乡规划法》 2、建筑概念: 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过期的临时建筑。 建筑的认定 建筑存在的事类型,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规划范围)、内容(图纸)施工的; 2、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3、非法占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4、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过道、人行道等)、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5、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6、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7、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建筑强制拆除程序 对于行政强制拆除的程序,依据《城乡规划法》、《处理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分六大步: (一)执法机关制作立案呈批表 (二)调查 ()执法机关作出处理告知书并依法送达 (四)执法机关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建筑决定书并依法送达 (五)公告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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