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比较关心的莫过于补偿款能拿多少,在与的博弈中,我们常常处于法律信息不对等的弱势地位!通过北京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市场表现可以看出,其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和强有力的号召力。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由被媒体誉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的杨在明律师创立。在明所是一家专注行政法业务的专业精品律所,尤其在征地拆迁业务领域处于业界领先地位。由在明律师团队代理案件超2万件,服务客户百万余人,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 那么,拆迁,怎么判断自己吃没吃亏呢 房屋面积要算准 房屋面积=房产证面积 事上,践中会出现各种情况,导致房产证上的面积记录错误。 当房产证上记录的面积与际面积不同时,拆迁朋友们要尽采取行动!搜集房屋产权产籍资料或者其他能够有效的推翻房屋产权证面积的相关资料,比较大程度争取在拆迁进行时,按照资料中记载的面积进行补偿。 在房屋面积测量过程中,如果拆迁户对测量人员资质不放心、对测量结果有疑问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解释说明。如果对评估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评估有异议可以申请专家鉴定。如果仍对于面积测量结果有疑虑,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地测量。 一般而言,如果测量的面积大于记载的面积,则按照际测量的面积进行补偿,房屋面积的确定对于拆迁补偿的多少有着重要影响,一定不能吃哑巴亏,大家要积极维权,直到测量结果符合际情况为止。 评估过程要规范 拆迁中与补偿标准直接相关的文件除了安置补偿方案、拆迁协议等文件之外,还有一份文件就是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往往会作为对被征收人比较后进行补偿的依据。 在这里,有两点拆迁朋友们要注意: 1、房地产评估机构是被拆迁人协商选定的。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抽取等方式选定。 2、记住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法定的房屋评估时间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一旦觉得结果不合理,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被拆迁人要及时向当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如果复核结果仍然觉得不合理,在收到复核结果后,十日内向专家会申请鉴定。(注意不要直接向专家会申请鉴定,可能会不予处理。)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核或是鉴定,也没有提起诉讼,征收方会默认为我们对评估报告是满意的,那就失去了为自己争取的好机会。 补偿项目要齐全房屋拆迁具体有哪些补偿呢 房屋价值的补偿 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标准是自征用决定公告之日起不低于被征用房屋的类似市场价格,具体价值由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评估确定。(必拿)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过渡费)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或者安置完再拆迁,则需支付临时安置费。这里比较好约定过渡时间,到期不能回迁的补偿。也可以约定根据年限增加补偿。因为回迁短则二年,此时的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都已经不是当时的水平。(必拿)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这一项主要是为了补偿非住宅商品房,每个房屋的情况都不尽相同,补偿标准难以统一,一般由征收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针对营业用房) 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按照当地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奖励是指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异。 (针对特殊人群和特定环境下给付) 大家在拆迁时,可具体对照以上这些补偿项目,若有遗漏,要及时提出异议,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生活水平不降低 这一条可以作为大家的终极衡量标准。 根据令第590号第19条,被征收人所应获得的补偿应当不低于经依法评估得出的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征一至少还一”。 如果是货币补偿,可在同地段购买到与被征收房屋同等面积大的新建商品房,补偿可视为基本合理;反之,则是不合理。 践中,被征收人在考量补偿的合理性时,对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应参照距离被征收房屋比较近的新建商品房的均价。拆迁与补偿房屋的类型要对应,即:住房对新建商品住房、门面房对新建商品门面房、经营用房对新建经营用房、写字楼对新建写字楼等。 产权置换,拆一还一是比较低限度的标准,如果拆迁是在特别好的地段,被迫安置到较差的区位,还应当高于1:1。 大部分人一生只能碰到一次拆迁的机会,希望大家都能审慎对待拆迁,把握住人生为数不多的非凡时刻,小编祝大家都能拿到公正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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