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近,小编结合纪监部门发布的一则“村委会欺上瞒下取补偿款”的案例,为大家简单科普了村委会在征地拆迁中扮演什么角色的问题。如果能实践这几点,房屋拆迁的价格标准定能独树一帜,成为行业的佼佼者,并不断的前行著。 近几天有很多读者朋友通过留言和私信向我们咨询:村民有资格了解村里的补偿款是怎么分、怎么用的吗;如果村委会拒绝公开这些村务信息怎么办 小编今天就来为大家详细讲解这两个问题,告诉大家法律依据是什么,希望能帮大家找到主动了解村务的底气。 补偿款数额不是村委会的“内部信息”,村民有权了解 很多老百姓觉得,村里的账目是村委会的“内部资料”,只有村和管事的才能看到,普通村民没有资格知道,也权干涉。但是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村里的“账”就应该公开。 其道理很简单,村委会它并不是“”,而是一个自治组织。村委会的建立、运行和它的作用,都是“来于村民、用于村民”的。因而村里的大事小情,村民都有权利了解和参与管理。 就以补偿款为例,《村民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中有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涉及村民利益,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又根据本法第十条规定,村民会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会应当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方案及时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 根据该法的规定,村委会要主动公布关于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方案和使用情况。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和使用属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委会要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也就是说,补偿款的到账情况、数额和分配使用情况并不是村委会的“内务”,只要咱们是这个村集体的人,享有成员资格,就有权利了解村里拿到了多少征地补偿款,打算怎么分配和使用,进度怎么样。 村委会没有公开村务,村民可以主动申请公开 有读者朋友在留言中反映,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到底是什么情况,自己一点都不清楚,上说村委会要公开这些村务,可是村里根本没公布过这些信息。 上文咱们提到了,在《村民会组织法》中规定了,对于包括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方案和进度等信息,村委会不但要主动公开,还要保证信息的真性,并随时接受村民的查询。 如果有农民朋友没有见到村里公开这些消息,可以主动到村委会查询,主动申请村务公开。 村委会拒绝村民查询征地补偿款信息,不公开村务怎么办 践中小编也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案件,申请人向本村村委会申请公开村里的征地补偿款收支状况、房屋拆迁退明细情况,但村委会并没有公开,也没有给予任何答复。 像这种情况,《村民会组织法》第十一条就规定了:“村民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或者县级人民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村委会没有主动公布应当公布的村务事项,村民有权利申请村务公开;如果村民申请公开后,村委会仍旧没有公开相关村务,或者公布虚假的信息,那么村民可以到乡镇或者县级人民反映,申请查处。 小编比较后要说的是,用好村务公开途径,不仅是在满足农民朋友们的知情权,村务公开也是权利救济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取证途径。补偿不到位时,通过村务公开,咱们可以初步了解到问题究竟出现在哪一个环节,看到底是征收方没有下发补偿款,还是补偿款中途被扣留在村里了,也可以在获取证据的基础上,及早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者的责任,维护咱们的权利。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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