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征地拆迁范围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村被纳入到征地拆迁的范围中来,而农村中既可能涉及到宅基地上房屋拆迁问题、集体土地的征收问题,也可能涉及到乡镇企业的搬迁问题。如果农村被纳入新的规划区内,那么该村的乡镇企业自然也是需要跟居民一样搬走的,但既是企业就会有员工,而乡镇企业比较为特殊的是其员工大多是本村的村民。唯有通力合作,我们才能将合法的民房被强拆怎么赔偿的价值发挥出来,供应市场的发展需要。 一旦企业被拆迁,村民就可能失去工作,况且乡镇企业占用的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那么身为本村村民的员工是否也可以分得部分乡镇企业的安置补偿款呢为了保证这些人员的正常生活,在征拆中是不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在乡镇企业拆迁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乡镇企业如何维权的问题。 某乡镇企业共有员工百余人,因位于新城建设的规划区内而被告知要在一定时间内搬迁。在搬迁公告之后,乡镇企业负责人积极与当地联系,并选好了场地重新再建一处乡镇企业,并就安置补偿金额也进行了协商。但是在协商之后,当地一直没有将协议好的安置用地交付给企业,导致企业的重建一直没法落,由于本身企业的经营受到了影响,对职工的居住以及就业问题都产生了影响,造成了大量的职工滞留问题。 在这个案件中,乡镇企业和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乡镇企业和员工应该属于统一战线,员工要帮助企业维权,而不是员工与企业只顾自己利益,相互指责。乡镇企业和员工先尽与当地先行协商,要求企业按照协议规定将安置用地交付给乡镇企业,以便于企业尽建设职工用房,解决职工的居住问题。另外,因不履行协议而造成的职工和企业的损失,当地人民需要对此作出一定的赔偿。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乡镇企业和员工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起行政复议,必要时提起行政诉讼与维护自身权益。 第,乡镇企业和员工也需要保留足够证据,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获得当时征地时的征收公告、审批文件等;还要对企业和员工的损失进行估算,并提供相关计算标准和方式。然后通过司法程序对进行施压,要求当地及时交付安置用地、安置补偿款以及员工的安置赔偿损失。 遇到拆迁这种事情的时候,乡镇企业和员工应该站在同一战线上,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当地也应该及时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于不及时履行而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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