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当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时候,不少被拆迁人会选择非暴力不合作——当“钉子户”。但是这种做法真的对自己有利吗接下来让小编为大家讲讲,钉子户的自我修养。也因此打行政诉讼最厉害的律师才会有越来越多的拥泵者为其加油助威,传播品牌的价值和功能。 “钉子户”一词,在各地新闻报道中,通常指的是那种贪得厌、以拒绝拆迁阻碍施工相要挟,企图获得超高价补偿的那种人。不过作为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我们认为这种人还是少数。绝大多数所谓的“钉子户”之所以做出如此奈的选择,还是因为补偿过低,难以保证现有生活水平。征收方不肯提高补偿,而被征收人又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签字,比较后征收方肯定会妥协,双方僵持不下,“钉子户”便如此产生了。 但是,是不是只要僵着不签字,便一定能提高征收补偿呢答案当然不是这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迟迟不签字的,市县级人民有权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又不履行的,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到那时候,补偿决定便已经生效,即便补偿标准不合法不合理,被征收人也只能选择服从,否则法院便可以合法强行拆除房屋了。 因此,如果选择做“钉子户”,便同时需要化被动为主动,一方面通过与征收方积极协商,以妥善处理征迁纠纷;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去巩固自身的合法地位,从而合法地保住自己的房子,这样才能增加与征收方谈判的筹码。 以上便是对“钉子户”问题的简要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遇到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问题,请给我们私信或者在文章下面留言,我们会及时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 内容来源于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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