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棚户区改造】从棚户区搬走,反而更穷了!到底什么情况 

2024-11-14 13:0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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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作为一向重大的行政活动,专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其流程和补偿政策,明文规定,不得降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但是践中,有的老百姓因为拆迁常年流落在外,住不上房子。补偿款没有依法交付。生活是一天比一天穷。这都是因为拆迁房的套路使然:通过北京市在明律师事务所电话的市场表现可以看出,其有著极强的生命力和强有力的号召力。







套路一:滥设棚改项目,借棚改义进行商业开发







棚改的原则是改善居民生活,但是有些地区将地段好、配套全、建筑新的小区列为棚改项目,则商业开发。棚户区改造一定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公共利益主要是法律规定的6种。







套路二:主张协议拆迁,规避正规征收程序







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流转有严格的要求,不经法定征收程序,不得拆迁,协议拆迁。协议拆迁的程序,很多的村民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协定协议,但是后来发现上当了,可能已经晚了。







套路:宣传册代替公告,虚假宣传鼓励签约







法律规定拆迁方应将“征收范围、用途、补偿方式、批准文件等”加盖公章依法公告,但现中,很多被拆迁人看到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宣传海报、宣传册、“给被拆迁人的一封信”等,经不住忽悠就签约了。







套路四:以拆违代拆迁,强制拆房低补偿







因为棚户区大多居住条件恶劣,老百姓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有很多自行翻建、修建、扩建房屋的情况,也有一些因为历史原因导致房屋证或者证件不齐的情况,所以拆迁方利用老百姓不懂法又怕官的心理,用一纸“限期拆除通知书”低补偿促拆迁。这样导致老百姓拿到的补偿很低,在法律上很被动。







棚改究竟按照什么样的标准进行补偿







一般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如果补偿标砖在太低,那么就要注意,是不是上了拆迁方的当。如果对于棚户区改造补偿不满意,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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