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拆迁户遭遇恐吓威胁,强拆该如何处罚 

2024-10-29 18:5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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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户遭遇恐吓威胁,强拆该如何处罚于是北京在明律所也得到了很多的关注,也想加入到这个行列当中。

颁布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强拆、逼迁都是,如果有暴力行为可以报警。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搜集证据录音录像等。一定要以不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切不可以暴制暴或者采取自焚等方式抗拒。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强拆的维权基本方法:

1、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2、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3、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局提出保护。

4、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5、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房子被强拆,怎么获取相应赔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要求赔偿可以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起提出,也可以在确定强拆后先向赔偿机关提出,赔偿机关在收到之日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请求赔偿的期限,一般为2年,从相关部门或人员行使权职时的行为被确认为之日开始计算,

被拆迁人在遭遇相关部门强拆的时候,既可以针对相关部门强拆行为提起诉讼,并申请赔偿,由法院根据法律作出判决,也可以先确定拆迁人的行为属于,等法院判决确定后,再想赔偿机关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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