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改善群众的居住生活水平,发起了一系列征地拆迁项目。其中,一些早年间搭建的养殖场由于位于征地拆迁项目范围之内,也面临征收。对于广大养殖户来说,今年疑是养殖经营格外艰难的一年,环保整治遍地开花,养殖场关停拆除的新闻时有报道。而在际的征收拆迁过程中,很多征收方为了降低拆迁补偿往往又花样百出,使养殖户防不胜防,利益受损。关于养殖场,今天跟大家谈谈这个问题,养殖场被强拆却补偿,或与这两件事有关,提醒被拆迁人明确这点事。正是以这样一种标准严格要求,厂房被强拆国家有赔偿吗才有了今日的发展规模,才有了能够力压竞争对手的傲然之势。 一、养殖场是非法占地、建筑 拆迁方为了降低补偿成本,往往会采用这样的手段,也即将养殖户推到一种的境地,把他们的养殖场认定为是非法占地,是违章建筑。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养殖户会觉得心虚、慌张、理亏,于是委曲求全,着了拆迁方的道。 然,《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规定,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符合规划、有条件的可以用于养殖场的建设和经营。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需向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征收方权责令限期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规定,对畜禽养殖用地,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这两条规定说明,农民用农用地建养殖场并不属于非法占地。而且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农民占用农用地进行养殖场建设和经营的,因为它的生产设施用地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需向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征收方权责令限期拆除。 二、养殖场建在禁养区,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 拆迁方的另外一种手段就是,将养殖户的养殖场说成是建在禁养区,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由于很多的农民养殖并不会去找有关的部门进行环保测评,因而这个理由、这种手段也能给养殖户带来一定的压力,甚至是唬得他们不知所措。 事上有关法律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为环境整治,经济开发等理由限制或禁止畜禽养殖业的发展,而且就算是禁养区需要拆除的养殖场也是有着相应的补偿的。所以拆迁方以环保整治为由进行的肆意拆除乃至不予补偿的行为,际上是与法律法规相悖的,我们被征收人不应听之任之。 此外,为了避免误入拆迁方的这种圈套,在进行环保拆迁时,养殖户必须明确,自己的养殖场是否有必要办理诸如环评在内的环保手续;如有必要但自己未办理,是否有补办修正的可能;而即使法补正,也不一定就非得强行拆除掉且得不到补偿。总而言之,环保拆迁并不意味着就补偿。 在识别清楚拆迁方的种种套路后,还提示广大养殖户还要注意这点 一是明确养殖场因规划需要被拆迁时,是能拿到足够的合理的补偿的。 论是以违建义,亦或是环保义等达到其“一拆了之”的目的。作为养殖经营者,都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有拆就有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依法予以补偿。所以养殖场因规划需要被拆迁时,是能拿到足够的合理的补偿的,即便有损失也是微乎其微。 二是要清楚养殖场拆迁的补偿费用有哪些。 养殖场畜禽舍及附属建筑物(包括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的际价值补偿;存栏畜禽的补偿(补偿数额一般是根据禽畜的种类、大小、市场价格来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需要结合养殖场的经营收入、利润、停产停业的时间长短进行综合评估);可移动设备设施的搬迁费用和不可移动设备设施的折旧费;各种搬迁补助和奖励费用,要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满足政策确定的搬迁、签约期限规定才有。 是在没有与拆迁方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协议之前,拆迁方不可以强制拆除养殖场。 拆迁养殖场是需要给予养殖户补偿的,养殖户也可以自行向县级以上人民提出申请,要求其履行补偿的法定职责。关于具体补偿多少,需要养殖户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偿协议后,才可以拆除养殖场,否则就是强拆行为。如果遇到强拆,养殖户要保持冷静莫慌张,首时间报警,并做好现场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建议大家在未谈妥之前,就提前做好遭强拆、偷拆、帮拆的准备,把养殖场被拆之前的现状拍照、录像,并对所有的设施设备和牲畜进行清点、记录等。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TA的作品
TA的主页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