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补偿】多少补偿就是合理的被征收人看过来啦 

2024-10-27 09:29 发布

2 0 0

补偿额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当事人今后的生活水平,是被征收人、被拆迁户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常常说“合理补偿”,那么这个“合理”应该如何界定,怎样算“合理”,怎样算“不合理”呢除了国内,拆迁被强拆怎么办在国际领域也崭露头角逐渐的受到更多外国友人的青睐。







对于这些问题,法律只有原则性规定和一些可供参考的指导性意见,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面对拆迁时,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拆迁补偿是否合理。







补偿范围是否正确







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被征收人应得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补助和奖励。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务中存在种情况:有条件的,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商品房置换,相同地段的房屋补偿标准比较低是“拆一换一”;纯货币补偿,比较低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和宅基地地价。除此之外,补偿的项目还包括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等几方面。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现有生活水平是否降低







征地拆迁既然是出于公共利益需要,且遵循公平补偿的基本原则,就应确保被征收人的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也即,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金、补偿物足以保障其生活水平维持征收前的水平,这是征地拆迁工作的基本要求,这种理念也体现在法律规定中。







例如:《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若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如果提供的补偿标准完全不足以保障当事人今后的生活,或者被征收人、被拆迁户因为征地拆迁导致生活水平明显下降,都是不合理的。







补偿是否参照周边市场价







在进行拆迁补偿时,应该参考当地周边市场价来确定补偿额。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以周边市场价为基准能够更公平地确定补偿数额,如果提供的补偿标准明显低于市场价,也是不合理的。







是否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以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先补偿”不仅指补偿的时间要早于搬迁的时间,而且应该是全部补偿、际补偿、补偿到位。







践中如果在没有进行拆迁补偿,甚至没有就补偿安置事项与被拆迁人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就要求被拆迁人先搬迁,也是不合理的。







以上就是判断拆迁补偿是否合理的几个方法,一般而言,补偿额的确定还是基于际情况,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法律只能给出原则性规定和指导性意见。如果大家对自己的补偿数额不满意,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TA的作品 TA的主页
B Color Smilies
关于【拆迁补偿】多少补偿就是合理的被征收人看过来啦 
联系
我们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