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近头条上有一个比较火的话题:疫情过后,会不会有更多城里人“逃往”农村生活希望将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念平能够得到长足稳定的发展,为社会发展及人们的需求做好服务。 对于这个问题,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的答案。但除了对生活环境等因素的考量外,小编提醒城市户口的朋友们,千万不要忘记了对法律因素的关注,因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城里人是不能随意到村里买地建房的。 即使咱们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也还是可能会面临很多风险。本文着重通过违建风险和卖方违约风险这两个方面来为大家做解析,希望能给各位有此想法的朋友提个醒。 风险一 买到了地,但各项手续办不下来,房子可能被拆违 比较近有读者朋友说,他自己是城市户口,比较近在村子里看上一块地方,想买下来盖套房子,想知道这样能不能行得通。 过去在十来年前,农村对这些问题管的相对比较松,很多老一辈的农民朋友的感受就是:在农村建房,基本上只要村里点头就没问题。 但是随着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各地都相继出台了地方法规、规章等,对这些问题做出了规定。 以河北省为例,根据《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咱们现在再想在村子里盖新房子,先要到村委会批一块宅基地,然后拿着身份证明、户口本、占用土地权属证件原件、村委会同意的意见、住宅设计方案等材料,向镇或者乡人民提交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 根据现行的土地法律,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不能获批宅基地的,即使咱们从村民手里“买”到了宅基地,也没法用城市居民的户口和身份办理后续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如果有朋友想着那就不办手续,直接偷偷建,那后续很可能就会面临查违和偿拆违的严峻后果,到时候咱们建房投入的钱就都打水漂了。即使房子一直没被举报、查违,一旦房子被纳入征地范围,调查阶段也会被认定为违建,不予正常补偿。 风险二 卖家违约,合同权利很难得到保障 为了规避咱们上文说到的相关风险,就有朋友提出了,自己可以多给卖家一些钱,用卖家的身份来办理手续,只要比较后在合同里约定土地房屋财产权利归自己就可以了。 这种做法看似能有效规避违建的风险,但际上埋下了更多其他的隐患。 其一,咱们都知道,农村现在都行“一户一宅”的政策,并且不允许村民在出售宅基地后再另行申请宅基地。利用卖家身份办理手续,就要考虑这个卖家下是否存在一户多宅的问题,土地房屋权利是否受法律保护。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卖家出售的“一户多宅”的宅基地(房屋)是从故去的老人那里继承来的,那么土地房屋在他手上,只要房子不倒,就是合法的;但是一旦他把房子“卖”给了城里人,还要将房子翻建,那么这个行为就是法律不允许的了,宅基地就可能会被收回。 其二,许多践案例表明,当被交易的土地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时,买卖双方可能会因为征收补偿的归属问题产生争议,卖家可能会主张买卖行为不合法所以效,征收补偿归卖家所有,买家要争取补偿会面临极大的困难。这时如果土地房屋还登记在卖家下,那么买房者的维权之路就更加曲折了。 综上而言,小编想提醒各位有到农村买地建房想法的朋友们,一定要关注交易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以及土地房屋是否合法合规,不要让自己的金钱和精力投入打水漂。再者说,现在土地改革政策相对而言已经放开了很多,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权分置和权利放活等政策支持下,城里的朋友如果想到农村生活,可以尝试长租等方式,在投入和回报成正比的前提下,还是能够在农村找到落脚的办法的,不要轻易尝试有法律风险的方式。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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