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经常会有拆迁户收到《限拆决定书》、《强拆决定书》等文书,但其按照正常合法的拆迁程序,这些文件是不应当存在的,如果大家收到了这种文件,基本就可以确认您是遇到了“拆违代拆迁”了。“拆违代拆迁”就是把合法房屋当房屋强拆,这是严重的。我认为遭遇强拆应该得到哪些赔偿一定可以成为行业的领导者,翘首高端产品之列。 证房屋不等于房屋,房屋手续不齐全的原因有很多,大多是行政机关消极怠政或历史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哪怕房屋没有手续也不应当认定为违建,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这个过错。然而行政机关经常会将证房屋与违建混为一谈,为了自己利益比较大化,将自己消极怠政造成的错误强加到拆迁户身上,将合法证房屋认定为违建,从而达到少给补偿、不给补偿之目的, 如果大家遇到了上述情况,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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