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拆迁需要什么手续期间拆迁律师事务所也做了许多的调整,调转了产品研发的方向,为了更好的迎合市场的需求。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2、房屋拆迁人委托评估,并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3、确定附属物价格。 4、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5、宣传讲解政策。 6、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7、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8、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9、县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 10、申请强制拆迁。 城中村改造所涉法律问题主要围绕、房地产开发商和村民方主体展开 村民的主要利益诉求是:原有的土地、住房能否得到合理补偿,失房失地后如何安排就业、养老等。 房地产开发商的主要利益诉求是:该类拆迁涉及利益复杂、变数多,过高的交易成本会使其在投资改造中的预期收益难以保障。 的主要利益诉求是:尽力避免财政压力,保证市场、社会稳定。 这类相互冲突的利益诉求主要受下列制度化要素的影响: 其一,土地资源的非商品性与非市场化征用。我国宪法第10条所规定的差别化土地所有权、土地产权的变更形式,导致了城市扩容土地所有权的非市场化征用,使得城中村失地农民的合理收益被限制乃至低价剥夺。 其二,产权关系模糊的村集体经济。城郊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的突出特征是产权关系不明晰,广大村民虽拥有所有权,但该收益的具体支配和使用则被垄断于少数村手中,导致所有权与使用权、知情权脱节。 其,封闭的村(居)建设与城乡分割的管理模式。城市社区由街道办事处管理,管理的一切费用由财政承担,前者具有统一规划、开放式流动格局,统一建设与管理;而村社区则由村民会管理,管理的一切费用由村集体承担,以村为单位,视人口、财力而采取不同程度的封闭建设,管理上往往各自为政。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 (1)行货币补偿。 (2)行房屋产权调换。 原则上,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其中的一种补偿方式,但下列两种情况例外: (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行房屋产权调换。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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