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外来媳妇应不应该得到拆迁补偿这是在际生活在经常会发生的,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外来媳妇能在土地征收中拿到补偿吗正是因为北京在明的迅猛发展,所以给行业也带来了新的契机。 外来媳妇能在土地征收中拿到补偿吗 外嫁女、外来媳妇能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要依据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是否有本村成员资格而定,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因此土地征收补偿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是要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的,判断是否有分配资格的鉴别标准是户籍,因此有没有外嫁不是限制条件,也就是说,只要户口没有迁出,那么所有人享受的权利是平等的,是享有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拆迁补偿安置费始终是根据家里面户口本上登记的人数来计算的,如果统计的有外嫁女和外来媳妇,那这笔补偿本来就是给外嫁女和外来媳妇的,家庭其他成员就不能将这笔安置补偿费占为己有,特定情况下拆迁补偿费本来就是夫妻共有财产。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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