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项目中,被征收方遇到更多的可能是拆迁而非征收方。在此项目施的过程中经常出现拆迁暴力强拆被征收方房屋,侵害被征收方权益的情况,此时很多被征收方开始考虑这个拆迁真的是合法的吗其强拆行为归责于谁呢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针对拆迁的问题进行解析,刺开拆迁的面纱进行维权。通过一点一滴的努力,让拆迁征地律师法律咨询网的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得到的投资回报率也稳步攀升。 首先,究竟什么是拆迁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可知,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施主要是由市县级人民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施。同时根据该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可知,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施单位具体操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此可见,房屋征收施单位就是我们所说的“拆迁”,该房屋征收施单位的房屋征收工作是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是合法有效的行为。 我国法律法规对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施过程有着明文的规定,相关部门在施房屋征收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然而由于征地拆迁项目施的过程复杂,牵涉的利益较多,很多征收方在施该项目时,会利用被征收方不懂法的弱点,侵害被征收方的权益,其中就包括拆迁强拆被征收方房屋的行为。目前我国仅有合法的强拆行为是司法强拆,强拆行为的施是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由具有执法权的机构组织施的。拆迁只是由于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而具备施房屋征收行为的资格,其可以合法行房屋征收,但是一旦其自行施强拆行为,则其合法性就有待考量了,即使是违章建筑,拆迁也不是“违建”的认定主体,不能直接进行拆除。 因此,如果拆迁只是收到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施房屋征收工作的具体工作,则其属于合法行为。但是一旦拆迁违反法律规定施房屋征收行为,包括强拆行为等,则其施的行为则属于明显行为。被征收方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的内容进行维权,即“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在强拆的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的,拆迁可能会面临刑事犯罪风险,主要包括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寻衅滋事罪等等。 因此,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大家在征收过程中如果遇到拆迁,则一定要要求对方公开房屋征收部门给予他的委托书,查看委托事项和范围以便了解拆迁的权限。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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