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已经到来,对于面临拆迁的农村朋友们来说过节固然重要,但是更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农村拆房赔偿价格表。在明小编提醒各位,征地拆迁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各位被拆迁人应该提前做好功课,对您家大概能获得多少补偿做到心中有数。那么2023年农村拆房赔偿价格表是怎样的?农村拆房一般都是怎么补偿?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江苏省扬州市杭集镇夏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基于这个原因,可以推测农村房屋强拆后怎样索取赔偿款的市场反馈会越来越好,也正是其能够发展起来的重要原因之一。 按照《市关于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22〕95号)执行。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市关于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22〕95号)执行。 被征地农民安置: 按照《省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2〕87号)文件执行,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 补偿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管理暂行办法》(市令第96号)、《扬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各类补助和奖励费用指导意见》(扬建房〔2022〕14号)、《扬州市市区房屋征收(搬迁)重置价格、装饰装修和附属物评估参考价》(扬建房〔2022〕15号)。 (一)住宅房屋补偿安置 1、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 2、住宅房屋搬迁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每户被搬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230平方米的,按确认安置面积;合法建筑面积大于230平方米的,按230平方米确认安置面积。被搬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超过230平方米的部分,不安置住房,按照被搬迁房屋重置价格的3倍给予补偿。 、住宅房屋搬迁选择全部或者部分货币补偿的,被搬迁合法住宅房屋面积在230平方米以内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房屋市场评估价乘以被搬迁房屋合法面积确定;被搬迁房屋合法面积超过230平方米的,超过部分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房屋重置价格乘以超出面积的3倍确定。 4、被搬迁人对房屋全部或部分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货币补偿(包括装修及附属物的评估价值)的金额增加20%的补偿款。 5、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安置以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或者合法建房手续为一户。被搬迁人在同一搬迁范围内有多处住房的,应当合并为一户计算被搬迁住房面积。 6、被搬迁人仅有一处住宅,搬迁面积小于安置房比较小户型55平方米,且又力支付购房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园区审核同意后,由搬迁人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不小于55平方米的搬迁安置房给予安置,不得跨户型安置,55平方米以内不结算差价。 7、搬迁住宅房屋,应当向被搬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费和固定设施移装费。对固定设施确不可以移装的,应按现行价格支付给被搬迁人初装费。 8、被搬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单价以比较终际房地产估价报告为准。 9、房屋安置地点、基准价格、安置办法。 ①安置地点:新桥安置区二期(杭集镇双隆村)。 ②安置房价格:8184元㎡。 ③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搬迁人安置过渡期限自被搬迁人交搬房屋之日起,一般不超过24个月。非因被搬迁人的原因延长过渡期限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逾期之月起,延长时间在12个月以内的,增付一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超过12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增付二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④安置办法:分房时按《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序号和分房规定。 (二)非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 1、非住宅房屋用地与建设手续合法,且没有改变用地性质,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的,不做产权调换,对被搬迁人施货币补偿。对地上建筑评估确定补偿,对租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所签租用合同退还相应的租金。 2、被搬迁人对房屋全部或部分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货币补偿(包括装修及附属物的评估价值)的金额增加20%的补偿款。 、被搬迁人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载明住宅用房,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纳税并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按住宅房屋补偿和安置,应当支付被搬迁人营业补助费。 4、搬迁非住宅房屋,应当向被搬迁人支付搬迁费用和设备移装费用。 在明小编提醒大家,签订农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四点: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与前期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内容是否一致,比如补偿范围、补偿内容、补偿方式、交付期限等; 2、确认好违约责任,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有助于我们后期维权; 、不要在空白协议上签字,一定要在协议已经全部填写完成的情况下签署; 4、如果您对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请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农村拆房赔偿价格表”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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