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村征地进行公告了吗前几天一位农民朋友问即明律师,说他们村的土地要被征收了,村里让签字,但什么文件都没拿出来,大家也对补偿款有疑虑,不知道有没有少给。我们假设一下,换做是你,没有公告就来征地,你愿不愿意签字,接受征收方开出的“口头承诺”作为公司重要的品牌灵魂,拆迁免费法律咨询有著杰出的表现,通过市场的检验,仍然有著强劲的发展态势。 在征地践中,未经发布征地公告就悄悄地开展征地,这样的情况在农村可不少。由于农民朋友对相关法律知识并不十分了解,很容易就在村言两语的“劝服下”签字,一不小心就着了道,少领不少补偿款。 咱们今天就给大家科普下,征地不经公告是不合法的,村里的口头承诺也是靠不住的。 1、征地不公告,大概率是征地,有猫腻,你得小心少拿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予以公告并组织施。 也就是说啊,征地必须走法律程序,经过上级批准,获得了征地批文才能来征地。如果不公告,谁知道是不是合法的征地、会不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面“缺斤短两”呢 当然,很多时候,组织征收的工作人员都是很“豪爽”地给你承诺“放心吧,补偿绝对不会少一分”。但万一,少的不止一分,你又能怎样呢空口凭,你还能去告别人告别人,也得拿出证据吧比较后为难的还是被征收人。 2、征地公告的内容和时间 《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如果没有这个公告,那么农民朋友当然会对征地的补偿持怀疑态度了。一户农户也就几亩地,没了土地,没法种粮食,以后会失去生活来源,如果补偿不到位,谁敢贸然签字呢 3、农民对于征地补偿有意见,有听证并督促征收方修改方案的权利 《土地管理法》还规定了,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这其中的修改,就是为了尽可能地反映民情民心,反映被征收土地的真价值和落对农民的安置问题。 比较后提醒大家,凡是不公告就让您签定补偿协议的,您可以一概拒绝签字。如果对于《征地公告》的内容不满意或觉得明显不合理,那么也可以在公告发布后的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新时代的农民,一定要懂法用法。唯有如此,才能真地保护好咱们的征地补偿权益。您说呢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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