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房屋拆迁多了起来,拆迁方的手段层出不穷,不同的拆迁方也有着形色各异的拆迁手段。由于被拆迁人通常是首次经历拆迁,对于拆迁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知晓,从而很容易被拆迁“套路”了。为了实现目标,房屋拆迁纠纷律师化茧成蝶,不断的打磨产品质量,提升业务能力,最终在市场上拥有一席之地。 举个栗子,比如:通过诱的方式,忽悠被拆迁人签字,并口头允诺将会给付额外补偿费用,但事后反悔,对之前的承诺表示否认。这是拆迁方常用的拆迁“手段”之一;搬迁奖励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手段,一般拆迁奖励费的义都是提前搬家奖,配合拆迁奖励。本来奖励费是不多的,目的也是鼓励提前签协议,提前搬家。 但是后来这个奖励就有点变了性质,奖励的金额变得越来越高,有的项目的补偿金额甚至逐渐与拆迁补偿金额相当。按照通常的补偿安置方案,如果过了奖励期仍然未签订补偿协议,那么就没有奖励费。其这看起来高昂的奖励费际上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往往是从被拆迁人应得的补偿里克扣而来。面对越来越高的奖励费损失,被拆迁人的内心也越来越着急,很多人会法承受,早早地就签约走人。 为何别人拆迁致富,而自己越拆越穷呢究其原因是因为你没有把握以下个底线: 一、拆迁之后现有生活水平不能降低 征地拆迁的基本要求是要确保被征收人的现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征地拆迁工作坚持的底线。 二、补偿价格参照周边房屋市场价 这也是判断我们是否会被拆穷的重要标准。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法律规定有两种补偿方式: 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比较低拆多少,补多少; 2、货币补偿,比较低是周边相同地段类似房地产市场价。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际操作中,拆迁补偿标准一般分为种情况: 1有条件的,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商品房置换,相同地段的房屋补偿标准比较低是“拆一还一”; 3纯货币补偿,比较低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和宅基地地价。 除此之外,补偿的项目还包括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等几方面。 、先补偿,后搬迁 拆迁是为公共利益进行的行为,必须是在给予被征收人充分补偿的基础上进行的。 所以,提醒广大被征收人,为保障比较后补偿款的合理性,一定要坚守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必要时应找专业人士咨询。 拆迁补偿方式也了解一下 1、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就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形式。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为交换,用作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继续拥有原来那种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关系。 2、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就是拆迁人对被拆除的房屋,按其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3、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 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就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人的拆迁补偿中,部分采取产权调换补偿,部分采取货币补偿,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被拆除房屋进行补偿时,以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达成协议后,但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或某一方出现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解决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 ■ 内容来源于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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