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证房屋】这些“证房”是合法存在的,拆迁不予合理补偿是行为 

2024-07-02 11:0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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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践中的一些乱象,让很多人思考起了这样一个问题,证房屋就是建筑吗显然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绝对的,并不是所有的证房屋都是建筑,践中证房屋是否要视现情况以及法律原则而定。事上,以下几类证房屋就属于合法建筑,它们是合法存在的,征地拆迁中应该给予合理补偿。经过筛选和调研在明拆迁律师很可能会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















一、这几种证房应当合理补偿







1、符合当地建房政策的房屋







在房屋进行建造时,房子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相关规定,当地可能统一没有发证,这样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拆迁不予合理补偿是行为。







2、家里代代相传的祖宅







祖上留下来的老房子,只要能够证明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产业。那么应当尊重历史事,在拆迁时进行合理补偿。







3、上个世纪50、60年代的农村房屋







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的原因,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建的很多房屋都没有证,但是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应当补偿。







4、2022年之前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根据我国202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需要获得相关的证件证明,所以在2022年以前在宅基地建造的没有取得相关证件的房屋也依然是合法的。















二、判断证房屋是否,记住这3个时间点







首个时间节点:1982年公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这是首次提出了宅基地的面积规定,提出村民建房用地,由省级根据山区、丘陵、平原等不同情况规定用地限额,县级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







在此之前,没有法规条例对宅基地面积有过统一规定。因此,1982年前建房占用的宅基地面积不管多大,只要之后没有扩大,都是合法的,并且要维持现状并按际面积予以确权。







第二个时间节点:1987年1月施《土地管理法》







根据该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是首次把宅基地面积规定上升到法的高度。







对于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公布以后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施期间,建设住房宅基地超面积的,经过地方依照政策处理后,可以维持现状并进行确权。







第个时间节点:2022年1月颁布施《城乡规划法》







该法首次明确提出在自己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需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翻建、重建、加建等行为的相关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此之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只有宅基地申请审批的相关要求,而没有建设住房上报审批的明确要求。根据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22年以前在自己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不是合法,不能简单的以是不是取得规划许可证、有没有办理房产证来判定。















比较后提示面临拆迁的朋友:不是所有的证房都是违建,因为历史遗留或地方管理原因造成证件缺少或手续不齐全,其责任不应当简单归属于建房者,应该从际情况出发,酌情考虑,进行合理补偿。如果征收方对这样的房屋一刀切的认定为违建,压低补偿或不予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不要因为征收方的片面之词就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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