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拆迁需要什么手续也就是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低于标准向著良好的方向发展是可能的,未来还有很多值得我们期待的地方。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2、房屋拆迁人委托评估,并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3、确定附属物价格。 4、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5、宣传讲解政策。 6、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7、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8、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9、县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 10、申请强制拆迁。 城中村改造所涉法律问题主要围绕、房地产开发商和村民方主体展开 村民的主要利益诉求是:原有的土地、住房能否得到合理补偿,失房失地后如何安排就业、养老等。 房地产开发商的主要利益诉求是:该类拆迁涉及利益复杂、变数多,过高的交易成本会使其在投资改造中的预期收益难以保障。 的主要利益诉求是:尽力避免财政压力,保证市场、社会稳定。 这类相互冲突的利益诉求主要受下列制度化要素的影响: 其一,土地资源的非商品性与非市场化征用。我国宪法第10条所规定的差别化土地所有权、土地产权的变更形式,导致了城市扩容土地所有权的非市场化征用,使得城中村失地农民的合理收益被限制乃至低价剥夺。 其二,产权关系模糊的村集体经济。城郊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的突出特征是产权关系不明晰,广大村民虽拥有所有权,但该收益的具体支配和使用则被垄断于少数村手中,导致所有权与使用权、知情权脱节。 其,封闭的村(居)建设与城乡分割的管理模式。城市社区由街道办事处管理,管理的一切费用由财政承担,前者具有统一规划、开放式流动格局,统一建设与管理;而村社区则由村民会管理,管理的一切费用由村集体承担,以村为单位,视人口、财力而采取不同程度的封闭建设,管理上往往各自为政。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 (1)行货币补偿。 (2)行房屋产权调换。 原则上,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其中的一种补偿方式,但下列两种情况例外: (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行房屋产权调换。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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