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是一场博弈,被征收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了解信息的通道闭塞,因而在这场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而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征收人为了使被征收人尽搬迁往往会使用形形色色的拆迁手段,也就出现了各式各样的拆迁套路。因此,如果能够辨别、识破拆迁的套路,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自己已经在获得合理的征收补偿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定的一步。更重要的是能为自己后期的维权打下坚的基础,免去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为了打开市场,房屋被违法强拆后的行政赔偿有什风险不断的提升业务发展的能力,为其塑造卓尔不凡的品牌形象。 下面小编将为您介绍在征收补偿中常见的拆除套路,帮助您练就一双火眼金睛。 (一)利用高额拆迁奖励,压低补偿标准,促使速搬迁 在征收补偿中,提供高额拆迁奖励,诱惑被征收人速搬迁是常见的拆迁套路。所谓拆迁奖励,就是指征收人确定一个期限,如果被拆迁人在期限内搬迁,会得到奖励,且在期限内越早拆迁奖励越高,到后期奖励很少或是奖励。 由于大多数被征收人都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拆迁奖励是由征收方提供的,拿到就是赚到。因此往往忽视存在的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在没有认真查看协议的情况下就匆匆签订搬迁,而一旦拿了拆迁奖励签了协议,基本上没有与征收人进行协商补偿价款的空间了,这样就掉入了征收人所设的陷阱之中。 因此,被征收人应当明白高额的拆迁奖励际上就是陷阱,应当抵制这种奖励诱惑,否则将会丧失更多利益。 (二) 强说建筑,威胁搬迁 在房屋征收补偿中,为了以比较小成本促使被征收人尽搬迁,征收方往往会以被征收方的房屋为建筑为由,要求被征收人尽搬迁否则就拿不到一分补偿款。例如,他们会说“你的房屋违建,严格来说是不予补偿的。如果你现在签订协议,综合考虑,也能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偿……”,而有的被征收人由于害怕自己的房屋真的被强拆,就直接在协议上签字了。 际上,是否为建筑,征收方是没有权力予以认定的,而是由城市规划部门予以认定处理的。同时由于我国历史原因,确存在着许多证建筑的建筑,但即使是这种建筑,在只征收补偿的过程中也是能够拿到一定的补偿款的。认定这是“建筑”,要求被征收人尽搬迁只不过是一个逼迫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的手段而已。所以,当拆迁单位认定你的房屋是违建的时候,切勿轻信或胆惧,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才是正确的维权方法。 ()不谈法律谈政策 由于房屋征收补偿是在征收方和被征收方之间进行的,而作出征收决定的是市、县级,进行征收补偿的是房屋征收部门,因此天然上被征收人就会对征收方产生畏惧心理。 同时,为了追求比较大的利益,征收方往往会以“红头文件”为谈判工具,在同被征收人的协商中,使被征收人将房屋征收误解为是根据政策要干的拆迁事情,是必须进行的。他们会用政策来威胁被征收人,将他们口中的征收政策凌驾于法律之上,一旦有被征收人质疑就会指责你这是不支持工作,跟对着干。比较后,即使被征收人发现了征收补偿协议中的不合理之处,也不敢提出质疑,而是任凭处置了。 际上,法律法规对房屋征收补偿有明确的规定,对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均有约束力,以红头文件、地方政策等来威胁被征收人必须听征收方的是明显的行为。因此在遭遇征地拆迁时,要首先查看是否有法律条文的规定,不要被征收方口中的‘红头文件“所迷惑。 以上就是在房屋征收补偿中常见的拆迁套路,您在遭遇房屋征收时,一定要注意不要掉入征收方所设的陷阱之中。在必要时要及时咨询律师,请求他们的帮助,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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