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对很多人来说是特别的一年。在泪与痛中,我们见识到了人性中的弱点,也见证着人性的私伟大。在对许多社会现象进行审视和反思之后,回到现生活中来,对更多人来说,更重要的是如何在疫情过后,重新经营好自己的生活和事业。要知道城市房屋拆迁市场一定会给整个行业带来极大的影响力。 在抗疫防疫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的同时,也在关注着比较基本的民生和经济问题。2月5日,受权发布了2022一号文件《 关于抓好“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现全面小康的意见》。 这是“21世纪以来第17个指导‘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文件指出2022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现之年,“农”领域是必须狠抓的突出重点任务。由此,对农村建设发展的重视可见一斑。 畜禽养殖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养殖户对前路感到迷茫 说到农村发展建设,就不得不提到近些年来很多农民朋友都投入其中的畜禽养殖业。为了帮助农民朋友们现脱贫致富的目标,很多地方都鼓励农民朋友们开办养殖场。 但是由于禽畜防疫、环保政策等因素,对普通农民来说,经营养殖场业存在的很多的风险。例如去年生猪养殖业就遭遇了一场“非洲猪瘟”带来的生存挑战。 加之2022年初又爆发了因“野生动物”而起的新冠肺炎疫情,很多养殖业的朋友,尤其是养殖特殊经济动物——如竹鼠、貂等——的养殖业主,在承担饲料储备不足、销售通路受阻的压力之余,对未来感到有些迷茫。 一号文件:加恢复生猪生产,支持奶业、禽类、牛羊等生产 对于养猪业的前路问题,一号文件明确强调,生猪稳产保供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要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做好饲料生产保障工作,严格落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举措,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和搞“猪市”、“猪县”问题。 文件中的这部分内容从两个角度帮助经营生猪养殖的农民朋友们解决了当前比较大的困惑:让不让养、该怎么养。 一方面,禁止为了追求环保禁养和猪瘟防疫工作成绩,一刀切式地对生猪养殖户、养殖场施关停拆迁的粗暴作为,引导并帮助养殖户做好防治工作要于直接关停。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要来关闭养殖户的养猪场,必须要有充分的法律和事依据,不能说关就关。对于生猪养殖之外的畜禽养殖也是一样,鼓励各类农产畜禽养殖业推进绿色健康养殖,对养殖业的态度明确是鼓励、扶助的态度,养殖户朋友们不用担心。 如果有农民朋友遇到简单粗暴地对养殖场进行关停禁养的行为,可以先确认一下,到底养殖场是不是非关不可,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号文件: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养殖场可以使用耕地 在接办养殖场拆迁维权案件的过程中,京尚律师发现很多养殖场在经历不合法的关停拆迁时,会被指出存在用地的问题。部分稍具规模的养殖场会被指缺少“农用地转用手续”,养殖场的关停搬迁补偿因此被不合理地压低,甚至被拆违。 有些养殖户朋友不清楚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只知道自己确没有这项证件手续,以为自己“理亏”,因此在进行协商谈判时就直接处在了劣势地位。 此次一号文件把这个问题明确地摆到了台面上: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储、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根据生产际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 也就是说,农民朋友们正常开办经营养殖场,是可以直接使用耕地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农用地来对畜禽养殖用地进行管理;养殖场关停拆迁时,应当对养殖户的土地权利部分进行补偿,不能以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为由简单认定养殖场存在用地行为。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能利用耕地大搞建设,一号文件提出要求,要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命从事非农建设。 农民朋友们一定要区分这一放一严之间的区别,合理利用政策福利发展扩大养殖规模,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将自己的权利合法变现。 多年以来,每年的一号文件都是关于“农”的,一直都在重点关注农建设,关心农民朋友们的生活质量。2022年是“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贡献组成部分,农民开办经营的养殖场也是保护和鼓励的对象。可想而知的是,鼓励农民投入农业畜禽养殖行业,就不可能会理由地再打击农民朋友们的积极性。如果有农民朋友遇到关停禁养或养殖场拆迁,一定要先确认,这个关停搬迁到底是否有充分的合法依据,及时行使自己的法律救济权利。 小编比较后想说的是,从一号文件中关于生猪等畜禽养殖的相关意见政策来看,2022年对养殖户来说疑是充满利好和机遇的一年。等疫情彻底过去,希望从事养殖业的农民朋友们都能在政策的帮助和鼓励下,尽恢复正常生产,抓住政策红利。如果有农民朋友的养殖场确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关停搬迁,也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和合理的安置。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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