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是指对城市中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造,拆迁房屋重新建筑的行为,而旧城改造的拆迁和普通拆迁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员名单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是可能的,未来还有很多值得我们期待的地方。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内律师团队均由执业达十年以上的督导律师领导,为客户提供从谈判到诉讼的全方位争议解决方案。 经过多年的发展,作为一家创立伊始即决定深耕行政法业务的专业型律所,在明律师事务所已成为不动产征收领域的领导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组织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由组织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组织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二、旧城区改造与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 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是当下民众关心的问题之一,旧改的模式是以“引导、市场主导”为主线的市场化行为,棚改的模式是以“主导、国企施、公共住房”为主线的改善公共利益行为。 “棚户区改造”:特定煤矿企业居住区的改造。 “旧城改造”:主要是以前都市村庄的整体商业开发,两者有本质区别。 “ 棚户区”通常是指那些用不合法用途(通常是住宅)占用属于自己或者不属于自己的土地。所有的建设没有规划、没有管理,多数情况都连下水道都没有,一般采用露天的阳沟排水和小化粪池。 “旧城”一般是指老城区,也需多年前或者是历史街区,但是毕竟是经过规划的和有管理的,只是历史原因,设备、配套不足,道路交通系统不足以满足现代的需求。 因此,棚户区的改造往往是完全拆除重建的,因为先天条件非常差;而旧改往往是修建性的,基于原有城市机理的基础之上,拓宽街道、增加公共设施建设、提升公共空间的质量,国内还比较流行对建筑立面的风貌改造等。 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包含了棚户区改造,而棚户区改造本身也是旧城改造的一种。 北京拆迁律师温馨提示:棚户区改造仅指特定煤矿企业居住区的改造。而旧城改造主要是以前都市村庄的整体商业开发,两者有本质区别。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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