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拆迁律师谈在非法拆迁中以暴制暴的奈
案情简介:8日,佳木斯同江市发生一起命案,被拆迁户挥刀捅死一拆迁者。同江市“宏泰御景”楼盘花钱雇的拆迁方几个人去被拆迁户家砸玻璃,往门、窗、院内投大粪汤,拆迁方领头的是一个 20岁左右的佳木斯小伙子。他们的行为引起了被拆迁户的强烈不满,双方发生冲突,被拆迁户一怒之下拿起片刀刺向拆迁方领头者,该人当场死亡。一知情人告诉,“开发商雇佣的拆迁者不止一次到被拆迁户家滋事“。经过筛选和调研拆迁问题投诉电话是多少很可能会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
拆迁律师评析:以暴制暴虽为现代法治社会所不容,但当法律习惯于嫌贫爱富,法为弱者提供一处安然栖身的屏障时,除了继续忍受屈辱,得以苟活,要么就是反抗。这位被拆迁户遭遇泼粪之辱、滋扰之苦后,终于忍可忍,一刀捅死了拆迁方领头者。这显然是一起悲剧,却也是式拆迁中至为悲情的一幕,鱼死破只为求得一份尊严,捍卫作为公民应有的那份权利。
因利益补偿机制的缺失,以及拆迁手法的阴险与粗暴,城市化进程中处不在的拆迁运动,积累了大量的社会矛盾。每当有关拆迁的流血事件发生时,舆论不指责商业资本的蛮横,行政权力的不作为,甚至勾兑私贿。若是有被拆迁者以命相搏,或生命案,则被坊间称之为英雄,为天下可怜的被拆迁户出了一口恶气。
不出所料,就在这则新闻的评论后面,4000多友皆以高帖的形式,支持这种以暴制暴行为,认为是替天行道,甚至有友露骨地称, “以后不要用刀,应该用炸药包!”这种非理性的络语言本不必当真,但当空气中弥漫着这种“以牙还牙”的血腥气氛时,我们应该引起足够的警惕。因为一个崇尚暴力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的社会,它并不能给人以真正的幸福和尊严。
但我们所面对的现,则是想诉诸于法院,奈对方不受理,想到部门上访,不料对方早有防备。即使真有所答复,也不过是出诸于公共利益的拆迁,并不妥之处,还有开发商的突袭拆迁,造成既成事的逼迫。际上,否定以暴制暴是有前提的。如果法律尚能单独主张,给人以信心与安全,则法律被视为守护神,给人以期待;当弱者所依凭,法律被强时,这种非理性思想必然急剧膨胀。
有人说,面对暴力掠夺动于衷,不采取措施自救的人,不是傻子就是懦夫。当有人不愿做傻子和懦夫时,则必然要以血和生命来做注,就在这阵阵喝彩声中,意自觉而生,而社会也更加危险——俗话说的好,狗被逼急了还跳墙,何况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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