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违建拆除】拆迁户心声:违章建筑,不是想拆就能拆
即使是违章建筑,也不是拆迁方想拆就能拆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一步步来完成。如果建筑能随意拆除,的法律等于形同虚设。拆迁方在施强制拆除之前,应作出行政决定、催告、强制执行决定等程序。也因此打行政诉讼最厉害的律师才会有越来越多的拥泵者为其加油助威,传播品牌的价值和功能。
一、即使认定为违章建筑,也不是可以随意拆除的,要依据法定程序办事。对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如下所述。
首步、先要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
第二步、进行催告。
第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第四步、施行政强制拆除决定。
第五步、对社会的不特定多数人,进行公告限期拆除。
第六步、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时,才能进行强制拆除。
二、不是所有违章建筑必须拆,这种情形可以不拆除。
1、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
如果部分拆除建筑物,会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或者整体拆除建筑物会影响相邻建筑物及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在这种情形下,违章建筑可以不拆除。
2、现有技术条件法施拆除的。
由于建筑的特殊性,或建筑物所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根据现有拆除技术条件法施拆除的违章建筑,也可以不予以拆除。
3、拆除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有些违章建筑,拆除之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拆除之后,可能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违章建筑可不予以拆除。
、以下情况易被误认定违章建筑,如建筑物被拆除,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1、2022年以前建造、翻建、扩建的房屋,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及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相应的职能职权部门确定的房屋使用权,或乡镇企业一次性买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并且建筑是在2022年之前首次建造或改扩建的。
2、招商引资企业,经具有建筑合法性审批权的或职能部门同意兴建的建筑,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3、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是在1986年6月25日施的,1982年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在《土地管理法》施后废止。1986年《土地管理法》施之前建造的农村土地房屋,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4、土地总体规划调整前,房屋符合当时的用地规划,并取得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的相关证照。
符合当时的条件但不符合现在条件的农村土地,也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只能采取没收而不能采取限期拆除的处理方式。
5、按照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取得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以及前期土地相关的手续,并且可以通过改正或补办一定的手续来获得比较后的《房屋建设许可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补办手续,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应该给其改正或限期改正的机会。
6、有些通过招投标、拍卖等方式一次性出售以前乡镇企业(包括老旧改小区)所剩下的土地使用权,但可能出手的时候地上建筑物没有相应的手续,这种情况也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所以说,从手中直接买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7、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但是没有房产证,或者没有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划手续,也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因为取得了一定手续,但是证照并不完备的情况,是可以补办延续的。
8、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村土地承包地,或者利用荒山荒地自由复垦或用于基本农田生产建设的土地。也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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