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mkmm2012 发表于 2024-11-11 10:48:14

解析:拆迁一般会有几次谈判机会


一、拆迁一般会有几次谈判机会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在明律师事务所更具有一定的优势,同时也拥有很大的性价比。

谈判中谈判的机会可以有很多次,拖延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时间策略。对被拆迁人而言,时间几乎没有成本。相反的对拆迁人而言,时间有巨大的资金成本和机会成本。所以在拆迁之初的策略是拖延,不与拆迁方进行接触,但是要了解其他拆迁户的进展,作为自己谈判的基础,不能与其他拆迁户的信息脱节。

合理的定位是谈判的首步。在拆迁谈判中一些过高的补偿要求会被对方认为是“狮子大开口”,会毁灭对方通过谈判解决希望,其结果可能是迫使对方采取“强制拆迁”的极端手段,有时酿成“玉石俱焚”的悲剧。

作为被拆迁户是很难套出拆迁方的底线的,因为不管你自己考虑之后价格降到什么程度,也许比他的底线还是高,也许比他的底线已经低了,你得到的回答永远是一个,不可能,政策是不能变的。但是,往往在这种你自己反复开价的过程中,他已经掌握了你的底线,这很重要,一方的底线被对方掌握,那谈判就非常的被动。总之,你不能轻易的告诉拆迁方你的心理价位!一旦说了,不要反复改变。

二、房屋拆迁谈判中有哪些技巧

其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是拆迁协商谈判前的准备工作。一方面,大家要注意搜集信息,了解当前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水平,再结合自身情况确定自己的目标和底线。这主要是通过及时查阅相关公告、申请信息公开和适当了解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等行动来现。另一方面,我们不仅要知己还要知彼,这样才能在之后的谈判时做到心中有数,游刃有余。所以,还要多收集一些拆迁方的信息,例如到底是谁要拆我们的房子他们有没有权限又有着怎样的背景做好了这些充分的准备,就容易在之后的谈判中做到不慌不忙、从容应对了。

其二,少说多听,不要轻易亮底

征收方首次来上门谈判,其也是来摸你的底的,探探你的情况和心理预期。这时候千万不要“太直”,把自己内心的真报价直接透露给对方。因为一旦对方知道了你的底线,主动权就在他手里了。正确的做法是:首先,不要轻易让对方摸清你的底。一方面不要在征收方提出补偿条件时明确表态接受或不接受,注意为日后的谈判留出余地;另一方面不要直接说出自己的心理价位,这样可能会没有了争取更高补偿的空间。其次,一定要善于倾听,而且尽量不露痕迹的启发对方多说,在他发表意见的过程中分析和判断对方的底线,捕捉有用信息,及时做好录音记录,从而调整自己的应对策略,掌握谈判的主动权。

其,跟有决定权的人谈判

与对方谈判有意义的前提是双方对谈判结果都有执行权,也就是要确定和你谈判的是能说了算的人。否则你可能费了大量的口舌和精力跟对方谈了半天,比较后他来了句:这个我说了也不算、这个超出我决定的权限了,必须回去请示,此时你就会很崩溃。所以,在谈判之前,大家就要确认一下,跟自己谈判的人是不是有决定权和执行权,以免对方在关键时刻以没有权限为借口来推脱,浪费您宝贵的维权时间。践中,一些被征收人会根据情况主动提出与项目动迁工作的负责人、来直接谈,这是富有智慧的做法。

其四,合理报价,不漫天要价

给自己定一个心理预期价是谈判前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也是大家比较犹豫和不容易确定的。如果要求过高,脱离了际,可能会导致直接谈崩;要求过低,又担心吃亏。所以报价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可以稍微高于自己的心理预期,但是也不要高到让拆迁方觉得太离谱。给大家建议的参考标准是:首先,可以和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对比,因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其次,要考虑自己之后的生活质量和居住条件,以不降低且略有提升为标准。论如何,指望着“拆迁暴富”都是不值得提倡的心态,也往往法现。

应该说什么时候谈好了,拆迁谈判也就正式结束了,但是法律不能限制,必须要在几次之内就谈判好了。如果被拆迁户在和工作人员谈判的过程中,完全不切合际情况,随意索要拆迁补偿款,反复几次都是这样的话,部门会考虑采取强制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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