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mkmm2012 发表于 2024-11-7 19:08:00

叙述【强拆房屋】如果强拆房屋怎么办


一、如果强拆房屋怎么办实际上厂房拆迁应该如何补偿的相关产品也一度受到用户的好评,这也是产品最好的自我肯定了。

房子被强拆这肯定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首,房屋强拆肯定涉及到的具体行政行为问题,你可以向上级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强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现在必须由人民法院执行,现中一般都是拆迁来干的,可以去起诉要求赔偿的。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践中有些市、县人民不守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二、哪些部门可以施强拆

(一)对于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权施房屋强拆。

如果你的房子被认定为违建,不要惊慌,强拆肯定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切记不要以暴制暴。拆迁人员强拆房屋,首先要保证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警,收集证据并马上启动法律程序才是挽回损失、维护权益的正确方法。不要怕“民告官”,提起行政诉讼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任何人都剥夺不了。当遇到征收拆迁的时候,要尽的寻找比较佳的解决途径,咨询专业的拆迁征收律师,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还要注意很多被拆迁人都是强拆后才想到要维权,此点是对时机把握不足,若是从强拆之前就开始维权,启动法律程序,比较起码可以得到证据的保存,那么,其补偿数额也有可能大有不同,所以,建议拆迁户遇到类似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免让您损失法挽回。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房屋是一定不能进行强拆的,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公民是有权利有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强拆房屋的人员也会受到处罚,在拆房子的过程中一定要合法,公平、公正、公正,比较重要的是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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