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mkmm2012 发表于 2024-11-6 14:14:59

今日要闻【土地征收】以租代征后,法恢复原状的土地,如何补偿


近年来,很多地方都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并逐步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来赔偿。客观上来说,农民可以从土地征收当中获得更好的赔付标准。一些地方为了规避征地成本,采取和农民签订租地协议的方式来获取土地用于建设。一亩地一年只给几百、上千元的租金,大大减少了征地支出。然而换言之,我们应该深入了解违法强拆房屋国家赔偿的标准的发展规律,为整个行业带去新的生机,让市场焕发生机。







那么这种以租代征的征地方式是否合法,农民还能不能拿回自己的土地,争取回合理的补偿呢今天律师就这几个问题,为大家进行分析解答。















占地修路,一亩地一年给1200元青苗费就行了







律师接到了这样一个征地的法律咨询。张先生所在村,两年前因为修省道要征地,但征收方没有发布任何征收文件。当时由村委出面动员村民签字,村委的说法是“租地比征地好,将来大家还可以收回去种地。征了地可就没有地种粮食了。”







村委还答应每年给村民发放青苗费,一亩地一年是1200元。村民们觉得不征地不种地也能领钱“挺划算的”,纷纷和村委签了租地协议。30余户村民总共出租了40余亩土地给村里。







刚开始两年,村里都能按时给村民发放青苗费。但今年村里却不发了。村民想要回土地,打听后才得知土地已经建了省道,没法还地耕种了。







村民还查询到,他们当地的征地补偿际上是一亩4万余元。村民们觉得上了当,两年2400元就把自己家土地给卖了,太不划算。















律师观点:以租代征是的征地行为,严重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村民们还能不能拿回土地,或者争取回合理的补偿呢律师下面就这个案例展开分析。







首先,建省道占用农用地,应当办理审批手续,依法征收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而且像这种省道修建占用农用地的大型项目,用地时不仅需要省级人民批准,通常还需要批准。由于这些农用地一旦被占用,修建为省道,客观上,也就法再退还农民进行耕作了。因此应当依法对土地行征收并给予补偿。







当然,当地未经法定程序进行征收及补偿,也未发布任何征收文件,而是由村委出面组织租地,支付少量租金,将农民土地用于修路,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







其次,以租代征,是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从上诉案例来看,当事人的土地被租用后直接用作了省道建设,很明显是属于非农业建设,同时属于典型的以租代征,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再次,以租代征构成犯罪的,可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对于以租代征的处理方法有具体的规定:







一是对于批文占地,可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二是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改为建设用地的,可以限期拆除其地上建筑物,并处罚款;







是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租代征后,法恢复原状的土地,应按比较高标准支付征地补偿







从上述案例来看,该项目的土地已经法恢复原状,并且退还土地也会给公共利益(省道)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更现的解决方法是争取按照征地来获取合法合理的补偿。







而这个补偿,可以按照较高标准来争取。







《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规定,依法对“以租代征”用地行为处理后,确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必须附具对案件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落情况,征地补偿费用、耕地开垦费按用地期间比较高标准支付和缴纳。







对于遭遇以租代征的当事人,律师建议,尽量不要签订相关租地协议,如果已签订协议,可以在确认土地被用作建设用地后,要求征收方按法定征地补偿标准来补偿,协商不成的,咱们应当尽通过诉讼争取拿回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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