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拆迁补偿协议】针对补偿协议把握这11点,才能“放心签字,安心拆迁”
任何时候,律师都是建议被征拆人要谨慎补偿协议的签字这一环节的。安置补偿协议上明确了有关的各个事项,如补偿数额、补偿方式、搬迁期限、支付期限、停产停业损失等等,如果对协议上明列的事项、条款存在疑惑、不满,那么千万不要签字。也因此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才会有越来越多的拥泵者为其加油助威,传播品牌的价值和功能。
因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本质上是征拆方与被征拆方就各个事项达成意见一致的产物。一旦你在上面签了字,便意味着认可协议上的各项内容,意味着征拆方可以对房子着手进行动拆事宜。之后若是反悔,难有回旋余地,若是走法律程序维权,这份表达了你意志的协议也将会成为你维权途上难以搬动的拦路虎。如果说你是在被欺、被压迫的前提下签了这份协议,也需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才会支持你的主张。
这里的话,给大家提示一些用建议,针对补偿协议把握这11点,才能“放心签字,安心拆迁”。
1、没有征收依据的协议不能签
在际征拆案例中,当问及征收公告文件时,很多当事人的回答都是稍显模糊的,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存在。大家需谨记,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在施征收前必须要有行政机关发布的征收公告,公告会向大众展示征收原因、范围、补偿等方面的内容,以充分的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
若该公告,此次征收应属不合规不合法的征收。有些征拆在没有公告的情况下就要求大家签订一些类似“先行搬迁拆除协议”的协议,这大多缺乏法律依据,签订的风险极大,很有可能 “房子拆了,钱没拿到”。
2、这些机构没有签约主体资格
拆迁、街道办、村委会等组织以征收主体的身份出现,社会上这样的案例也不少。需注意,这些组织是没有资格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
从国有土地上看,市、县级人民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才是合法的签约主体;从集体土地上看,市、县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合法的签约主体。大家一定要清楚这个知识点,当发现协议上的签约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时,一定要拒绝。
3、家人可以代替我签约吗
在法律上,每个人都是单独的。如果有被征收人明确的授权的情况下,那么代签的协议是可以合法有效的。
如果事先没有得到明确的授权,家人就代替被征收人进行了签约,如果被征收人不认可,是可以要求重新签订补偿协议的。
4、空白协议不能签,口头承诺不能信
签署空白协议的危害不言而喻,然而践中上当的大有人在,在这里不仅要提示拆迁方进行合法合理拆迁,也建议广大被拆迁人好好反省自身。
5、合同条款要逐条看
拆迁补偿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很高的,签了字就代表认可同意,所以,不要嫌多不要嫌烦,逐字逐条仔细阅读,如果稀里糊涂地签了字,结果出现纠纷,那才是“真麻烦”,在有困难,就找亲戚朋友,比较好是法律专业人士帮忙。
6、限定补偿方式的协议不能签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的在于保障拆迁户的基本居住权利,被征收人有权选择产权调换还是货币补偿,旧城改建的可以选择原地回迁或就近安置。
一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剥夺被征收人的选择权利,以政策引导、情况特殊等为理由诱导被征收人选择纯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应当拒绝签字并坚持自己要求回迁安置的权利。
7、没评估的协议不能签
有些地方甚至不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直接约定“一口价”,变相剥夺了被征收人的评估权。
被征收人对补偿面积、补偿标准、搬迁费补偿奖等重要信息要仔细检查,确定信息明确具体且补偿合理。被征收人下笔签字之前,一定要思而后行。
8、记得检查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是对守约方的一种保护,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特别是选择了产权置换的被征收人,一定要检查好协议中的违约责任部分,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的协议,不要签字。
9、遭遇胁迫签的协议可以撤销
签约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时,协议效。
10、签完协议我就得尽早搬迁吗
记住先补偿后搬迁。
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在征收人未按照协议履行补偿义务或临时安置义务的,可以不搬出房屋。
11、签完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这时候就体现出写明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了。
被征收人此时可以搜集相关证据,特别是那些由于不能履约所造成损失的证据,然后和征收方进行沟通,先礼后兵,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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