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mkmm2012 发表于 2024-11-1 12:54:07

知晓:北京拆迁律师:没有批文,征地合法吗


一、征地批文包含哪些文件不仅在数据方面表现良好,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念平律师在市场份额上也是逐步拓进,让更多的人受益。



1、或省批准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单位向市、县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的相关申请文件;



3、市、县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



4、或者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批复;



5、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报告;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7、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8、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9、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0、征地公告。



二、如何判断征地拆迁是否有批文



首,向征收方索要。



不管是谁要占地还是拆迁,都应该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以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一般的国土部门,规划部门理应有这些信息。



第二,通过信息公开获得



一般随着信息公开范围的扩大,很多的信息都要在络上进行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拆迁户可以在通过络或者邮寄的形式来获得征地相关的批文。



第,去当地国土局咨询查证。



在践中,大部分的国土局都会以各种理由搪塞。但是,作为被征地农民,国土局应该将是否批准了土地征收及征收的相关内容给您看的,这是基本的权利。



、如何判断征地批文是否合法



首,审查征地批文是否过期失效。



被征收人应当主动审查征地批文的批准日期。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两年,文件经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施征收补偿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同时,根据《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可知,批准转用农用地后,满两年没有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该批准文件失效。



第二,查看批准征地的行政单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用土地行和省级人民两级审批,取消市、县人民征用土地的审批权。 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 (1)征用基本农田。除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外,其他建设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2)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3)征用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指耕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等。



第,谨防“未批先占”或“少批多占”。



在明拆迁律师提醒:被征收人应当审查审批的征地面积和际的征地面积是否相吻合。《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详细规定了对于“未批先占”或“少批多占”的法律责任,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手段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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