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mkmm2012 发表于 2024-10-22 11:35:43

盘点:【拆迁补偿】拆迁时,拆迁方给的补偿是否“正常”,如何判断


一、征地拆迁,拆迁、补偿,是否“正常”,感性的人,可理性的判断。随着行业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农村房屋拆迁律师咨询的生意也在不断的蔓延,市场的发展也在逐步推进。







1参考标准:参考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







针对被征收房屋本体的补偿,不能比确定房屋征收工作当日市场上相似房地产的价格还低。比如说,当天周围房屋价格是一平方米一万,但是拆迁方只提供一平方米1000的补偿,那这种条件下明显不合法。















2补偿与拆迁的顺序:先补偿、后拆迁。







拆迁进行时,会发生很多现象类似于:







房屋拆迁但是不提供补偿金。







旧房子拆了但是不提供新房子。







且“误拆”那有“误赔”吗







给补偿以后再进行拆迁,这是能够使拆迁户利益得到保证的比较好方式。







3不能降低现有的生产、生活水平。







论土地还是房屋征收,都要保证拆迁户之前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另外,征收户的房屋遭受征收之后,他们住房的环境以及生活状况都不能改变,长期生活有保障。















二、《补偿安置协议》:







在拆迁时,比较关键的环节就是两方之间《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







主要是针对拆迁补偿进行约束,并且具体清晰地对补偿安置工作进行规定。







《补偿安置协议》一定是书面的方式。







协议内表现的行为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存在显著不公平的现象,则可以撤销。







1《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协议关系包括拆迁两方共同参与,如果只存在其中一方,那么就不存在协议关系。







2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①其中一方不能够把自身的想法强行施加给第二方。







②权利义务都是相对的,也就是其中一方从第二方享受权利时也要承担义务。















3《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①合法权利生成以后,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义务生成以后,由法律监督。







②合法协议制定之后,一定要严格执行,其中论哪一方都不能够自行更改或者撤销。







③如果执行协议时,出现争执,那么争执解决的根据就是协议中的规定。







4《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







协议的参与者根据协议规定可以享受权利,但与此同时也要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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