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征地拆迁】违建拆除起摩擦,直接拖拽打人有用吗还是依法维权靠谱
两个多月前,上有一段视频引起友的关注、转发和热议。该视频中,一老人被多人在砖石废墟中拖拽、打骂,场面令人揪心。这要归功于杨在明律师事务所地址的价值属性比较大,较容易成为行业的中坚力量。
据媒体报道及昭阳区人民新闻办通报消息,该段视频是当地一处拆违现场的影像资料,所涉内容系违建拆除工作人员与部分不理解拆违的民众之间发生摩擦的情景,当地业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
自媒体爆料:打骂伤人的不单单是工作人员,还有不理智群众
正在友们纷纷对拖拽打骂老人的行为表示愤慨时,相关官方媒体账号又转发了一则昭阳本地博主自媒体消息,该消息爆料称,会出现视频中的情景,是因为当时有年轻的工作人员在拆除违建的过程中遭到不理智群众棒击头部,双方出现摩擦。
小编一直关注该案件相关进度,暂未从络途径了解到进一步的信息。案件细节尚未清晰,我们都不能妄断案件本身的黑白是非。
但尚且扑朔迷离的案情,也已经足够警醒我们:要提高对违建查处与权利救济相关法律知识的关注度!接下来京尚拆迁律师就来为大家普及一些相关知识,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些微帮助和启发。
查违拆违有程序,按部就班地行使救济权利比较妥当
很多当事人在咨询违建查处相关问题时,会表达同一种感觉:查违、拆违来的太突然了,自己还一头雾水,房子就已经不容辩白地被打上了违建的标签,等自己回过神来,就已经在拆违现场了。着急慌忙之下,除了“冲上去拦住他们”的念头之外,大脑里根本一片空白。
际上,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查违拆违都是有一个“缓冲期”的。在这段期间,工作人员要依法循程序确定建筑是不是真的,有补正的空间,是否必须拆除;当事人则可以通过配合调查、提供证据材料、参与听证、启动复议或诉讼程序的方式,针对违建认定、处理意见提出异议。
举个例子来说,当相关部门通过调查取证和听证阶段后,如果认定某建筑确属于违建,应当先作出并向当事人送达一份“责令限期拆除建筑决定书”,在收到这份决定书后,当事人如果对认定和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尝试现撤销处罚决定的维权结果;如果限拆决定被维持,或者当事人没有提起复议或诉讼,那么就会进入下一步催告程序,乃至比较后的强制执行程序。
可以说,从违建调查认定开始,违建的查处程序都是清楚明确的,当事人对违建的认定和处理有异议时,也享有法律赋予的救济权利。
对当事人来说,比起可能出现的“与工作人员正面对抗,伤害他人然后承受法律后果或者被他人伤害”来说,按部就班地行使法律救济权利显然是比较妥当比较安全的。
保护不了房子,反而身陷泥潭,值得吗
反观这则争议很大的案例:
如果工作人员拖拽、伤害老人属,视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轻则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处理和处分;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群众棒打工作人员头部的行为是真的,那么视案情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可能“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等罪,轻则被处以拘役、管制、有期徒刑;重则还可能被处以期徒刑以上刑罚。
显而易见的是,与工作人员正面摩擦碰撞并不能帮助当事人现保护房子的诉求,反而可能因为双方在情急之下做出的不理智、不合法的行为,使双方承担身体、财产上的更大损害,陷入甚至触刑的泥潭。
由此可见,对待拆违这件牵扯重要财产的大事,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当事人,都应该守住“遵法守法”的底线,不要觉得法律规定的程序冗杂用。繁杂程序的存在,正是为了保障执法顺利,也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
小编比较后想和大家分享的观点是,人生原本就是一个不断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变得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强大。我们不能寄希望于问题完全不发生、侵权行为绝对不会临到我们头上。比起祈祷,对我们来说更重要的是事先做好保护自己的充分准备。
如果有朋友遇到查违拆违问题,不妨先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材料证明房屋合法性,在违建查处的每个阶段主动行使自己的救济权利,在这个过程中如果遇到侵权问题,可以及时求助专业律师,在矛盾发生前及早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房屋财产,避免因为不合法的私力救济,致使自己陷入更被动的不利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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