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不明白此事,你胆敢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是比较重要的环节。本协议的质决定了人民的未来生活。因此,协议中的每一个字都应该严格而仔细地加以完善。在践中,拆迁协议的签订阶段也伴随着许多问题。今天律师将向您解释,在国有房屋拆迁过程中,您有必要了解拆迁协议的相关知识,决定您未来的生活和命运。如果不明白切勿随便在协议上签字。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员名单会成为行业的主流,会逐步影响越来越多的人。
一、甲方应该是谁
依照《国有土地房屋收购补偿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由市、县级人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市、县级人民确定的住房征收部门(以下简称住房征收部门)组织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征收补偿。即协议甲方为市、县级人民确定的住房征收部门,支付的红色印章为住房征收部门。
二、拆迁协议的内容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如下:
1被拆迁房屋的状况。房屋的所有权,地点,用途,建筑面积等;
2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 (1)被征收人选择产权交易的,市,县级人民应当提供产权交换所,并计算和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与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与被征收人交换财产权的房屋(2)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被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屋征收决定;
3支付迁移费、临时徙置费或回旋空间,或丧失停业权(适用于在征款前已持有营业执照的人士);
4拆迁赔偿方式、赔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一)货币赔偿应当选择,赔偿费用由评估机构确定。付款期限签订后,应当在拆迁前付款(二)更换产权,并规定房屋的位置、大小、楼层、方位、结构和交付期限;
5搬迁期,过渡期和过渡期。搬迁期应根据际情况制定,选择过高的安置费,并明确到期后的支付费,时间,付款方式和过渡费的增加。选择临时周转房时,应明确房屋的位置和过渡期;
6违约责任。这个内容规定非常重要,一定要明确违约条款的责任和争议的解决的解决方法。
、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在拆迁补偿协议签
在你知道拆迁协议的内容之后,你并不意味着你已经掌握了所有的知识,但在践中,强迫签、强迫他们签字和欺签的现象比比皆是。律师在这里告诉你,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1、以奖金的形式引诱。为了加拆迁,拆迁方将使用高额奖金形式诱使人们签字,并附上奖金的期限。奖金在哪里羊毛在羊身上,这是一种小而便宜且损失很大的羊毛。
2、确认施工。这种手段经常被拆迁方使用。在拆迁过程中,这幢房子已经住了很多年,没有明确的非法建筑的定义。被拆迁的人害怕得不到补偿。他们渴望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事上,这是由于被拆迁人缺乏法律知识造成的。房屋的拆除并不意味着你的财产被毁坏了。
3、商定拆除。超过比例的民众可以施拆迁计划,这使得签署协议的民众过早攻击未签署协议的居民。他们把矛盾变成人民内部的矛盾,成为千万人的中心。在语言的攻击下,没有办法签署协议。
4、松弛有度。拆迁会跟你谈了几次补偿问题,打心理战,从而让你害怕,主动签字。这也是普通人法律知识的缺乏,对于这个被拆迁的人应该是冷静和冷静的,看招拆招。
律师提示广大被拆迁人赶紧放掉你的错误概念:就是不签协议,就是拖,能把我怎么样的思想。不论征收还是拆迁。这已经成为了法律规定的事情。自从2022年已经纳入行为,开发商征收拆迁早已经退出历史舞台,近几年已经几乎没有钉子户的出现,为什么因此法律也明确规定征收拆迁是由强制性的,所以放弃掉你的此心态。拆迁补偿协议上的签必须睁大你的双眼,莫要言听计从,听之任之,要有自己的思想,莫要被他人误导。如果在不清楚补偿是否合理的情况下,要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主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化被动为主动,切莫措施比较佳维权时机,否则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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