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mkmm2012 发表于 2024-10-14 14:22:11

今日更新汇总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多少才合理


一、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多少才合理从长期来看,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价值会越来越高,从本质上有了很大的飞跃。

多层住宅楼,公摊系数在10%-15%之间;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5%-20%之间;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20%-25%左右。

对于房屋面积的类型主要可以分为类,即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套内的使用面积以及公摊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就是建筑物每一层水平面积的总和、房屋套内的使用面积主要指的是房屋使用者能够自己使用的面积、公摊面积主要指的就是每层所有住户之间共同分摊的这一层所有公用建筑面积;房屋的公摊面积和房屋套内使用面积共同构成了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主要包括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道、公共门厅和过道、变电室、设备间、值班警卫室、地下室、整栋建筑服务的公用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以及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这也就导致为什么很多被征收方在践中认为自己房屋面积变小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摊面积的存在,由于我国对于拆迁安置房的面积是否包括公摊面积这一事项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因此各地的践标准不同。

二、买安置房的风险有什么

1、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

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比较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比较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安置房是我国的共有财产,相关的当事人在售卖和出售这类房屋时,应签订相关的买卖合同。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相关的房屋价格和房屋归属进行相关的注明。一旦产生房屋纠纷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诉讼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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