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拆迁】面对不合法拆迁,不能忍让也不能冲动!那么拆迁户怎么做才明
虽说现在是法治社会,但目前来看拆迁环境并不和谐,拆迁行为还法完全从中摒除出去,有利益在其中作祟,要想让所有的拆迁方都合法拆迁这疑是艰难的。而当遇到拆迁时,缺乏经验的人们总是会惊慌与害怕,利益受损在即却计可施、能为力。难道说,面对强拆,被拆迁人只能妥协忍让或暴力抗拒吗当然不,遇到侵害被拆迁人真正要做的能做的即是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予以打击,以制止对方的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恰好,很多人因打行政官司律师收费标准而带来更多的益处,使之蓬勃发展,对行业的促动也是较大的。
那么我们被拆迁人该如何合法科学维权有什么办法能够真正有效的提高拆迁补偿“拆迁方有张良计,我们拆迁户就有过墙梯。”征迁双方往往力悬殊,但这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只能坐以待毙任人宰割。想提高拆迁补偿,就必须对症下药。
今天就为大家支招,事上大家只要在征收拆迁中做到这“一不主动”,提高拆迁补偿并不难。
一、补偿不合理,不签字
“律师,当初拆迁方说补偿就这样不能再高了,所以我就签了字。可是后面的几家拆迁户通过维权提高了补偿,家家比我们多了十几万,我能反悔要求拆迁方给予和他们一样的补偿吗”
上述情形在拆迁践中并非个例,很多被拆迁人因拆迁而损失了不少补偿利益,导致这个结果的重要乃至直接原因就是轻视了协议中签字的作用。须知,签字代表的是双方意见的一致。一旦你在上面签了字,便意味着认可协议上的各项内容,意味着征拆方可以对房子着手进行动拆事宜,而你不再拥有拒绝的权利。
对很多被拆迁人来说,“签字”能算是签下自己一生的分水岭。所以我们提醒各位被拆迁人,为了自己身家财产的利益,以及自己和家人后半生的生活水平,补偿不满意一定不要签字。
二、主动收集征收项目资料、整理自身证明凭证
想提高补偿,这一步必不可少。收集拆迁方的征收项目资料是为了了解征收项目是否合法,拆迁方有没有按照法定流程履拆迁职责。如果文件没有下达,或者下达文件的批准机关不是市县人民国土部门或专门成立的拆迁办公室、拆迁指挥部等,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拆迁或以此为筹码协商要求提高补偿。
需收集的主要拆迁文件有:征收公告、房屋评估报告、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等其他法律文书。
另外一方面,还要整理自身房屋的证明凭证,避免让拆迁方找到借口。将证明凭证原件放到安全地方,避免房屋被强拆后,造成证据缺失。
整理的房屋凭证主要有:土地证、宅基地证、房产证、营业执照、买卖合同、村委相关证明手续等。另需拍摄房屋位置、附近标志性建筑物、内部装修布局。
、主动关注征收文书的法律维权时效
征地拆迁中,主要的两种征收方文件的法律维权时效,是各位被拆迁人需要明确的。一是,对房屋评估报告不服的,应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提起复核评估;二是,对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行为的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各位被拆迁人应该对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不陌生。因为下达的行政文书中,会明确提及这两种救济方式。这两种维权方式也是征地拆迁中常用的有效维权方式,如果错过了这些法律时效,复议机关和法院就不会再受理案件。
很多被拆迁人因为等待拆迁方的回应,很可惜的错过了时效,而拆迁方又没有解决问题,导致落入被动计可施的困境。
四、主动申请信息公开,打破信息壁垒
征收项目的信息是很多拆迁方不会告知的,这就需要被拆迁人主动申请信息公开,打破信息壁垒。根据“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市县是施征收的主体,那么也是征收信息的公开主体,各位被征收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有:
1 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2 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3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4 勘测定界图(测绘资料保密规定的涉及军事、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的项目除外)5 其他属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有关材料
而且,各位被拆迁人应当把握主动权。针对公开的信息或者拆迁过程中的程序与法律漏洞,提起行政复议。比较后合理把握谈判技巧,与拆迁方交涉争取提高补偿。
以上就是给广大被拆迁人建议的“一不主动”,各位拆迁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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