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mkmm2012 发表于 2024-9-22 12:41:49

要闻:拆迁律师摆摊儿咨询这5大“保补偿”要点一定提及比较多!


签约了就要去履约,这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管理之应有之义。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严重不满,不签约同样是你的权利,你大可去委托律师提起复议或者诉讼,拆迁方也能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推进拆迁进程。为了快速增长,拆迁小区房屋纠纷不惜改变战略,重新布局产品,从而获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所以,一旦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按手印了,即“落子悔”,再想推翻协议提升补偿的难度是极大的。



对于那些“已签已拆”多年的咨询者,在明律师一般都会很专业地建议他们省下这笔咨询费,踏踏过好未来的日子。



二、面对逼签,不要轻易妥协

尽管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代表的征地拆迁领域法规早已明令禁止各种或明或暗的逼签行径,但逼签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却是不争的事。



我们曾将逼签区分为“直接逼签”和“株连式逼签”,但论怎么分,如果你想要依法捍卫自己的补偿权益,不向黑恶势力的不明身份社会人员低头,那么“扛住”它总是必需的。



从打砸破坏,到断水断电,再到不让孩子上学、大人上班,对这些你在选择委托律师救济后几乎势必会发生的事情,被征收人一定要提前做好心理和精神层面的准备,不可一触即溃。



拆迁方稍微一“吓唬”就吃不下睡不着进而明确提出要放弃,“保补偿”就成了一句空谈。疑,我们必须为我们自己的选择去付出相应的努力,这或许就是比较需要普及的“要点”。



、“半瓶子醋”一定要自行倒空

什么都懂,总想“指挥”律师,异于要求大夫按照自己判断出的病情开药。这样的被征收人对“保补偿”大局的影响甚为负面,因为它的指挥十之八九都是想当然的错误。



事就是,如果你要就某一问题咨询专业人士,那么请先承认自己是非专业的,并充分信任你所选择咨询的人。倘若只是指望专业人士的说法“映证”你的一贯认知,那么这样的咨询着意义不大。



四、要适时咨询,不要把路走死

在明律师总是强调被征收人要“尽早咨询”,但显然这与大部分被征收人的想法不甚符合。比较令人感到遗憾的莫过于那些认为“只有房屋被强拆了才有必要咨询律师”的被征收人,但即使是认为“见到拆迁通知”了再开始咨询的,仍然有可能错过了很多本可以争取的机会。



比较重要的是,你不要自己将路走死。对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等的复议、诉讼一定要谨慎操作,一旦一审、二审甚至再审都“输”了,再来咨询律师,困难将会是极大的。



凡是字里带“决定”的,都要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再去操作。你或许不需要委托律师,但你也完全可以通过详细的咨询来明确自己的具体注意事项,做到将专业指导与自己努力结合起来。



千万不要自己吃错了药,再去满世界找解药,这个会很麻烦。



五、别指望“拆迁暴富”,不现

对拆迁补偿结果期待过高的,专业律师一般都会谨慎选择进一步咨询甚至是代理。毕竟,一旦达不到当事人的预期诉求,麻烦都会是摆摊儿的律师的。



请大家牢牢记住,如今的征收拆迁是在法律法规调整下开展的,其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都有一定的标准、方法加以控制,不是谁说提升就可以提升的。



践中,一些被征收人对自己房屋的超高价值有着“迷之自信”,譬如认为每平米起码在20到30万元。但是很遗憾,这样的价格论在哪座城市都不会是“平均价格”,更不会是“周边类似房地产(居住几十年,状态老旧)的市场价格”。



事上,跑遍几站地之内的同年代、同类型社区,你也找不出想象中的价格来。



希望获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是每一位被征收人比较善良、美好的愿望,也是一切拆迁项目的题中应有之义。



但“公平、合理”显然与“过高”是难以共存的,十年前、二十年前的补偿比例,放在今天已是不可能复制的历史。



这里面的巨大心理落差,在明律师感同身受。但我们必须去理性、冷静地面对,而不是沉迷于“补偿10套房”之类的新闻报道中不能自拔。



能够面对现的被征收人,总能通过征收拆迁获取满意的补偿和美好的未来,这是或许是在明律师比较重要的忠告。



在明拆迁律师比较后要真诚告诫大家的是,你如何理解拆迁、征收及其补偿,将会直接影响到作为被拆迁人的你比较终的幸福指数。从某种意义上讲,触及思想比触及利益更困难,而“想通了”比什么都重要。希望大家都能抱持着理性、平和的心态来咨询专业律师,若真能做到,你就已经领先了很多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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