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谈:【拆迁】暴力强拆人员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强拆不少见,可是强拆之后被拆迁人往往会迷茫一段时间,或者因强拆的压力被迫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即使是自己的利益受损也往往就认了,但是小编要告诉大家,如果遭遇了暴力强拆,大家处理冷静沉着的应对外,我们一定要首时间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暴力强拆人员追究其法律责任。一开始,房屋拆迁补偿律师便发展的一发而不可收拾,逐步开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一、暴力强拆是什么罪
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的拆迁行为应属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本条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
二、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首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强拆农村房屋的赔偿规定有哪些
目前关于强拆农村房屋法律依据还是比较少的,《宪法》第13条规定:“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其他单行基本法律也都有对房屋私权的保护性规定。遍查既有基本法律,均为了城市改造及房地产开发之需就可以强制拆毁公民合法拥有房屋的规定。
如果不是涉及国防、外交等重大的利益和公共利益,任何组织及个人都权以任何理由及程序强拆公民合法拥有的房屋。但在下位立法中严重破坏宪法及据此构建的基本法律的行政法规、地方规章令人触目惊心地存在着。
按照《立法法》第8条规定,涉及对民事基本权利及财产权利的调整只能由基本法律调整。而根据《宪法》第62条规定,基本法律的制定主体只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下位立法中有关强制拆迁的规定不仅是调整了公民的财产权利,业已涉及到对公民比较基本民事权利即财产权利的生杀与夺问题。这是立法权的严重越位,甚至是滥用。第,拆迁当事人双方均属单独的民事主体,各自的法律地位平等。拆迁与否及拆迁协议的订立纯属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订立过程。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