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强拆】遭遇强拆,上访还是上诉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可能会遇到一系列问题,比如失地、失业,补偿不合理、遭遇强拆等问题。首次遭遇强拆十分恐慌,再加之法律意识不高,被征收人并不知道该如何维权,比较终有一部分被征收人走上了上访维权的道路。但是,上访真的能解决问题吗并不能!不仅如此,上访对于被拆迁人维权是十分不利的。想要在市场上大有作为,农村房屋拆迁律师就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力度进行产品的升级换代以便适应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一、上访效果——扑朔迷离
关于信访的规定过于笼统,上访案件具体如何受理,受理之后如何处理得不到法律保障,一切成了未知数,结果也自然法预测。在本级上访果后就会有人想要越级上访,企图由上级部门进行监管,殊不知我国《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本机或上一级机关提出,越级上访属于行为。现中,上访人根本法到达上级信访部门,即使到了上访案件也法被受理。在这个过程中,上访人(被拆人)和地方机关(强拆方)的矛盾会加剧,显然这对解决纠纷十分不利。
二、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
在上访过程中,的确也有一些征收方妥协,与被征收人谈判,以提高补偿的方式安抚被征收人,劝说被征收人放弃上访。至此,纠纷表面上看是解决了。不过,这是比较理想的状态,现征收过程中,愿意让步的征收方可谓是少之又少。而对于大多数的被征收人而言,他们在上访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乃至金钱,这些可能比提高的补偿还要多。上访过程中,被征收人消耗的大量时间和随之而来的心理压力,都是金钱法计量的。因此,从整个过程而言,上访维权的付出和回报通常是不成正比的。
、复议、诉讼超期
上访耗时过长,往往会让被拆迁人错过依法维权的机会。针对非法强拆,我们可通过复议、诉讼两种方式进行维权。但法定的维权方式是有行使期限的,超过法定期限,案件法被受理、被立案。因为上访耽误我们比较有效的维权方式,比较终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果,这是我们比较不愿意看到的。
小编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依法维权永远是比较有效、比较正确的维权方式,如果对于依法维权有困惑,可以咨询专业人士,切勿把时间浪费在上访上,错过维权金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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