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土地征收】农村征地大变样,这四个关键时间点将直接决定你的征地补偿
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施,新《土地管理法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的截止,预示着农村征地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征收方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流程进行征地,而对于被征地的农民朋友来说,征地流程的变动让维权节点发生重要变化,大家需要把握其中可以争取补偿的重要时间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权。由于这些理由,我觉得北京杨在明律师手机号码的情况还比较乐观,市场还处于一片蓝海的阶段。
一旦错失行使权力的时机,很可能导致比较后拿到的补偿不尽人意,甚至等来强拆的命运。
为让大家更好的知道何时能正确的行使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小编就跟大家一起,梳理出土地新规发布以后,影响大家补偿的四个关键时间点,在这四个时期,大家都是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有效提高补偿的。
农村比较新12步土地征收流程要记牢:决定补偿的时间节点就包含在其中!
1 县(市)人民发布征收启动公告
2 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 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 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5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6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7 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8 征收申请审批
9 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10 发放安置补偿费
11 交地、拆房子
12 强制执行
从以上征地流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土地征收的一些明显变化:拟征地公告变成了征地启动公告,增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流程,签订补偿协议的流程提到了征地审批之前。按照这些征地流程的变化,影响到大家补偿发放,可以及时提出意见并进行维权的时间点有四个,分别如下:
一、征收启动公告发布:没有公告就来征收,补偿很难公平合理!
发布启动公告是征地开始的信号,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内容包括了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这能让被征收的农民朋友对征收的情况有个基础的了解。
征收方必须有正规的启动公告,才可以开始进行征收工作,如果这个时候征收方不提供启动公告就要来征地,大家不清楚用地规划和用地范围,那么后面的补偿就很可能存在被压低的风险。在没有看到征地公告时,我们就可以提出反对,要求征收方按照正规流程来。
同时,我们也可以申请信息公开,查询征地项目的土地用途和规划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那么征地项目可能存在情况。假如征收方拒绝公开征地信息,那么,我们被征收人有权对此行为提起诉讼。
二、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之后,发现补偿不合理及时申请听证!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日。在这一个月里,如果农民朋友对其中的补偿条件有疑问,发现补偿安置不合理,那么我们就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当申请听证的人数达到“多数”,县(市)人民就应当组织听证。
举行听证会时,我们可以就征地补偿问题提出合理诉求。如果提出的意见被采纳,补偿安置方案会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当然,如果农民朋友对如何陈述表达、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比较明确完整的思路,不知道如何操作,那么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助提供听证方案,或者直接邀约律师到场协助听证。以便准备、合法、有理有据地表达咱们的合理诉求,并督促征收方改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前,是通过谈判提高补偿的绝佳时机!
签字环节可以说是一字千金。因为一旦签字盖章,就代表双方同意协议中的条款,确定了补偿标准及金额。如果签字后才发现补偿不合理,想要推翻协议内容,其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大家签字时务必慎重,看清楚补偿标准、补偿安置方式、补偿支付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
如果认为补偿明显不合理,要及时提出异议并拒绝签字,通过积极和征收方协商谈判,来争取提高自己的补偿。
四、作出补偿决定之后,是比较后争取提高补偿的重要时间点!
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征收方就会和大家协商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如果绝大部分人已经签订了协议,个别被征收人没有签订协议,那么县(市)人民就会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送达未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手里。
被征地的农民朋友一定要知道,作出补偿决定以后,表示补偿金额基本就已经确认了,这时候如果被征收人仍然对补偿不满意,那么就要尽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了。
在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在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和征收方边打边谈的方式来争取合理安置、提高补偿。
如果这时候被征收人只是一味的拒绝征收,而不主动维权,那么在补偿下发满6个月后,征收方就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土地很可能被强制收回,这时候您就没法再提高补偿了。
当然,除了以上四个关键时间点我们可以提出意见,让自己的补偿能够更合理,际上在整个征地过程中,只要我们发现征收方有行为,都拥有知情权、听证权、异议权等。这是为被征收人赋予的基本权利,我们一定要好好利用,征收方有张良计,农民朋友也要准备过墙梯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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