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mkmm2012 发表于 2024-9-8 18:21:11

叙述:避免征收维权陷入危局,这3件事你一定要做到!


导读:践中,很多被征收人来到律所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时,案件已进入到“病入膏肓”的阶段。有的房子已经被拆了10年了,有的补偿协议已经在稀里糊涂中签下了,维权的空间已大为缩减,获取公平、合理补偿安置的情势可谓陷入危局。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如此被动的情况屡屡出现呢被征收人该怎样做才能避免陷入这样的维权困境、危局之中呢做这些简单的事情,也可以让关于强拆投诉举报电话播种下优质的基因,最终长成参天大树,成为行业的翘楚。

在明拆迁律师根据逾10年的征收维权践经验发现,如果把征收维权比喻成看病,绝大多数被征收人都是在病情“危重”的阶段里才想到找律师,“发现的就是晚期”,这疑对于律师介入后的依法维权是十分不利的。换个说法就是,如果被征收人能在情况没有变得这么糟糕之前采取行动,比较终的维权成果将有望更理想,付出的成本将可能更低。我们讲3个问题供大家参考借鉴:

其一,找准征收项目的启动标志。“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这句老话对征收双方同样适用。然而问题在于,很多被征收人根本搞不清一个合法的征收项目是从何时、以何种形式正式拉开帷幕的。换言之,当他们意识到自己的房屋、土地即将面临征收时,往往项目已经际启动相当一段距离了,一些十分重要的程序性权利已在不知不觉中经过,这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疑是“输在了起跑线”上。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而言,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绝不是一个项目的比较初步骤。仅仅知道一个“拆迁公告”,是远远不够的。在征收公告作出前,至少有以下程序值得关注:(1)房屋征收范围确定的“暂停公告”;(2)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举行听证。践中,“暂停公告”发出后就会对片区内的被征收人的际利益产生直接影响,广大被征收人就需要意识到自己已然进入了征收的浪潮之中。再“不着急”,早晚有您着大急的时候。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而言,征收土地公告也绝不是一个项目的比较初步骤。仅仅知道一个“征地公告”,也是不够的。事上,征地公告已经属于“批后程序”了,老百姓要关注的则是批前程序,即自然资源部在多份规范性文件中所指出的“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其中比较先出现的,叫“拟征地公告”或“征地告知书”。它具有和前述“暂停公告”类似的功能,能够将待征收范围内土地上的权属变动暂停下来,同时也会涵盖未来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的核心内容。故此,对于老百姓而言,这是极为重要的确保自己“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程序,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

需要强调的是,一旦“批前程序”经过,其中一些步骤在批后就有可能被省略,这是有政策依据的。故广大被征地农民一定要盯紧自己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督促其不折不扣的履行代表村民权益的法定职责,及时就相关事项进行村务公开,杜绝代替、伪造村民签字、绕开村民直接由少部分人放弃听证权利等不法情形,方能切维护自身在征收中的合法权益。

其二,要重视“中间环节”的应对与应变。所谓“中间环节”,即征地拆迁项目启动之后,决定性的法律文件作出之前的那些程序性步骤。这些步骤或许并不会直接导致被征收人的权利减损,但却具有“积少成多”“量变引发质变”的可能。一旦每一个都被忽视、含糊掉了,比较后的补偿安置结果往往理想不了。被征收人至少要注意以下问题的应对:(1)房屋征收决定是否进行复议、诉讼(2)调查、确认中遭遇“被违建”是否进行有效的应对(如及时收集证明自己房屋为合法建筑的证据);(3)是否参与选择了评估机构是否配合并监督了评估人员的入户调查是否收到了合法有效的分户评估报告并做了细致的分析是否对评估报告意见申请复核或专家会鉴定(4)是否正确应对了“预签约”“奖励金”“上门做思想工作”甚至个别株连式逼迁、扰等情形……

需要指出的是,践中相当一部分被征收人对这些中间环节保持“感”,或以一些消极而力的做法来加以应对。譬如认为不让进门、什么都不签收不配合就不会对自己的权益造成影响,而事上该来的一定会来。倘若被征收人对每一个中间环节都认真对待了,那么一步一步就会将征收补偿引向公平、合理的终点,征收方意识到了老百姓的“知法懂法”,也自然会与老百姓相向而行。

其,决定性环节须果断决定。在征地拆迁领域中,能够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补偿权益的决定性环节一般认为有4个:(1)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针对征收补偿决定提起复议或诉讼;(3)针对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提起诉讼;(4)针对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决定)提起诉讼。这里面的逻辑是,如果你经过协商谈判完成了第(1)项,那么后面3项通常就与你关了。也正因此,协议陷阱是比较多的,大家都很熟悉了。而如果你不肯配合完成签协议,萝卜不要自然大棒就会上,后3项文书就可能会降临到你的头上。见到他们,坚决在起诉期限内(一般为6个月内)起诉,坚决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代理便几乎是被征收人不二的选择。(注意尽量不要自行参与庭审,因为被告一方是有律师的,普通的被征收人很容易在这种孤身奋战的情况下陷入被动)

在明拆迁律师需要特别提示的是,一旦错过了上述后3项文件的救济期限,被征收人的房屋、土地将会随时面临被合法拆迁、强征的可能,就真的是“得了癌症”,再想挽回的困难度是极大的,尽管仍不是没有可能。“死马当活马医”和本来治的就是活马的区别,老百姓是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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