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mkmm2012 发表于 2024-8-7 12:43:57

说说【证房屋】以下证房屋不属于建筑,征收时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经常有朋友咨询,自己的证房被认定为建筑了,是否合法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证房与违建的相关规定,帮助大家区分证房与违建。希望将来拆迁能够得到长足稳定的发展,为社会发展及人们的需求做好服务。







首先需要声明,证房不等于违建,违建的认定是有专门法律规定的,即违反《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集体土地或是国有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应当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农用地上建造建筑物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违反上述规定的属于建筑,但是证不是决定性因素,下面小编罗列一些证但属于合法建筑的房屋。















首,2022年以前在集体土地上建筑的。《城乡规划法》首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规定,2022年之前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证房屋属于合法建筑。







第二,1984年之前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的证房屋。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国有土地上建造房屋应当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法》是由《城市规划条例》演变、发展而来。而《城市规划条例》于1984年1月15日生效施,因此在1984年之前国有土地上建造的证房屋属于合法房屋。







第,由招商引资,在集体土地上或是国有土地上建造的证房屋。由于受招商引资政策的影响,在证情况下建造建筑物,一定是取得了的行政许可,基于对行政许可的信赖利益建造的证房屋,其合法性应当受到保护。















第四,已取得建设审批手续且与审批要求基本一致,但由于其他原因还没有证书的已完工、未完工建筑。







第五,未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建筑,那么未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即使没证也是合法的。







其次,小编给大家讲讲证房是否能获得合理补偿属于违建的证房不能获得补偿,合法的证房,由于其是由于历史原因或者不能归责于当事人自身的客观原因导致的,因此应当获得合理补偿。







以上是证房屋不属于建筑的相关内容介绍。比较后,小编提醒被征收人或者是证房屋所有权人一定要心中有数,任何机关权将上述证房屋认定为违建,更不能直接以违建之拆除。如果当事人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限期拆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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