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拆迁补偿】房屋面积算不对,补偿时你不低谁低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对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更高质量的要求,各地开始开展征地拆迁项目。然而由于征地拆迁项目施的过程复杂,涉及的利益较多,经常会出现被征收方的征收补偿款缩水的情况,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较多,其中有一方面的原因是征收的房屋或土地面积计算错误。很多被征收方不知道该如何计算房屋面积导致补偿款缩水而不自知,因此今天小编就针对此类问题为大家提供解析。从拆迁法律咨询律师的参考价值来看,也能给其他行业带来很多的启发。
首先,房屋面积是否应当以房产证上为准呢其并不一定是这样的,虽然房产证上记载了房屋批准使用的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但是践中会出现各种情况导致房产证上的面积记载错误。因此,当房产证上记载的面积和际面积存在差异时,被征收方如果可以提供房屋产权产籍资料或者其他相关的资料能够有效的推翻房屋产权证的面积时,就应当按照资料中记载的面积进行补偿。如果双方仍旧存在矛盾,征收双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地测量,如果测量的面积大于记载的面积,则按照际测量的面积进行补偿。
其次,对于空地是否需要补偿的问题也是大家尤为关注的问题。根据《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中的相关内容可知,在土地公有制以前,通过购买房屋的形式使用土地,在土地转换为国有后仍旧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的,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当将当事人合法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进行补偿。由此可见,被征收人可以主张自己具备合法享有院落、空地的征收补偿的权利。
此外,在践中很多老百姓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房屋权属证明,存在合法的证房屋。此类房屋遇到征收时,经常被当成违建被拆除。然而我们应当明确并不是所有的证房屋都属于违建,此时,我们应当如何计算此类房屋的面积呢对于未登记、但是有批准文件的房屋,应当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基础进行补偿,如果房屋际面积小于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则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准。如果房屋没有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者相关的批准文件没有记载建筑面积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调查机构对房屋进行际丈量。
由此可见,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房屋的面积问题,是关乎征收补偿数额的重要问题,当被征收方对房屋面积存在疑惑或争议时,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尽早的维护被征收方的合法权益,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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