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mkmm2012 发表于 2024-5-17 08:17:50

聊一聊:【拆迁协议】拆迁协议“陷阱”多!这几点没搞清楚,千万别傻傻的就


说到“陷阱”这个问题,大家可能都知道,现如今的社会“陷阱”处处都是,稍不留神就容易吃大亏,就房屋征收这件事来说,很容易因为补偿金的差异引起争议,被征收人往往为补偿金的事弄的焦头烂额,所以拆迁协议就成了被征收人关注的重点。想知道怎样能避免这些“陷阱”请看下文。从新的数据可以看出,在明律师事务所团队名单市场影响力越来也大,产品占有率也相对的增多,未来很有潜力。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签订协议是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漏洞比较多的一个环节,因为这份协议决定的是补偿金的数额,然而大家的目的也是为了让以后的生活质量不下降,尽量拿到数额满意的补偿金,所以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仔细确认,那么在签订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我来给大家仔细的说一下。















首、和谁签







在签订协议时被征收人首先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受法律保护的协议,一定要慎重考虑,如果被征收人不满意补偿金的数额,是有权拒绝签订该协议的,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且征收方不得以一系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法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否则会被撤销该协议。







我们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确认和我们签订协议的是不是征收方,因为很多被征收人不太了解其中的细节,有的征收方为了谋取不当的利益,会委托一些拆迁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为了保证协议的有效性,与被征收人签订拆迁协议的必须是征收方,另法律规定除征收方以外的其他任何拆迁都没有资格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















第二、有底线







征地拆迁工作是由组织的,它本来的底线是要求保证每一位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不会下降,所以在签订协议时,要确定协议上的数额是否能满足自己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如果不能满足就不要盲目的去签订这份协议。







在征收方发出公告时,我们大家就应该初步的了解一下拆迁情况,要知道自己得到的补偿金额是否与周围房产价值类似。或者去询问周围与自己情况相符的邻居,征收方给的补偿额是否与自己的一致,如果有差要确认是比他多还是少,如果比他少,在签订协议时与征收方进行协商,要明确自己的底线,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如果拆迁方给出的补偿金不能满足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是有权拒绝签订的。







做任何事都应该有自己的底线,在该维护自己利益的时候就要权利维护,如果盲目的签订协议到时拿的补偿金又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活,甚至让生活水平下降了,那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因为协议一旦签订是受法律保护的,是不能随意改变的。















第、有文件







面对处处都是“陷阱”的社会,凡事讲究的是白纸黑字。在与征收方谈补偿安置的条件是,一定要有书面式的协议,并且双方签字盖章各持一份,这样才能从法律的角度确认该事项成立,该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在签订时一定有仔细确认,因为有的征收方为了自己的利益,用一些小手段来糊弄被征收人,所以我们在签订协议时一定确保协议上的内容误之后再签字,不要随意的盲目签字,一定要有文件式协议。







第四、留原件







只要是签订协议,就是必须由两方完成的,所以在签订之后是由双方各持一份的,有的征收方为了篡改补偿金额,以各种理由拿走拆迁协议,并且不及时归还给被征收人,要知道没有协议就算到时候对补偿金有异议,没有合法的协议法律也是没有办法维护你的权益的。







面对这样的事情,处处都需谨慎,一不小心就会跌入别人设好的“陷阱”不管怎样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侵害是首要任务,在签订协议时,首先要看协议内容,确认误后再签字盖章,双方交换后,自己的协议自己需保存好。以免后面发生争议双方好协商。







总结:拆迁协议陷阱多,签字之前想清楚;空白协议不能签,原件一定要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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