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点拆迁过程中哪些程序应该听证
一、拆迁过程中哪些程序应该听证事实上强拆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越来越受到广大客户的欢迎,市场表现力也逐渐提升。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2、拆迁许可证的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3、行政裁决前的听证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七条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
4、强制拆迁前的听证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施行政强制拆迁。
现在法律上规定的整个拆迁过程中需要组织听证的情形,一共就是以上这4种,不像有些民众想的,在制定拆迁补偿方案的时候还要召开听证会,拆迁补偿方案是行政单位内部之间就自行确定了的。这些需要召开听证会的情形,也都有一定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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